没有设立登记就经营会怎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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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有设立登记就经营会怎样?

时间:2024-07-04 12:25 点击:78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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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主体是指在境内以营利为目的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法人及非法人组织。市场主体应当办理登记。市场主体登记包括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和注销登记。未经登记,不得以市场主体名义从事经营活动。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无需办理登记的除外。

网友咨询:

没有设立登记就经营会怎样?

山东大明律师事务所杨珊律师解答:

未经设立登记从事一般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关闭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未经设立登记从事许可经营活动或者未依法取得许可从事经营活动的,由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的部门予以查处;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的,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部门予以查处。

山东大明律师事务所杨珊律师解析:

申请办理设立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书;

(二)申请人主体资格文件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

(三)住所(主要经营场所、经营场所)相关文件;

(四)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或者合伙企业合伙协议。

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取得市场主体登记的,由登记机关依法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2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罚款,吊销营业执照。明知或者应当知道申请人提交虚假材料或者采取其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进行市场主体登记,仍接受委托代为办理,或者协助其进行虚假登记的,由登记机关没收违法所得,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

虚假市场主体登记的直接责任人自市场主体登记被撤销之日起3年内不得再次申请市场主体登记。登记机关应当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予以公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 未经设立登记从事经营活动的,由登记机关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拒不改正的,处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依法责令关闭停业,并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罚款。

杨珊律师简介

擅长婚姻家庭与继承纠纷、道路交通纠纷、合同纠纷、劳动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执业以来,始终秉承“竭诚服务,匡扶正义”的执业理念,以“精细化、专业化”的执业态度和责任感最大限度的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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