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子”一直都是老百姓关注的焦点,无论是买房卖房还是租房,每年都会有很多纷争点。那么,出租人隐瞒房屋被抵押事实的,承租人怎么维权?
网友咨询: 出租人隐瞒房屋被抵押事实的,承租人怎么维权?
肖卫红律师解答: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九十条规定订立抵押合同前抵押财产已出租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抵押权设立后抵押财产出租的,该租赁关系不得对抗已登记的抵押权。
出租人故意隐瞒房屋被抵押事实,还与承租人订立房屋租赁合同的,属于欺诈行为。对因欺诈而订立的租赁合同,如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受欺诈方可以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撤销权。
受欺诈方没有行使撤销权,租赁合同有效成立的,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该欺诈行为导致欺诈方违约的,欺诈方即出租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肖卫红律师解析:
出租人隐瞒房屋被抵押事实,承租人在行使具体权利中,也需要分不同情况具体讨论:
首先得看隐瞒了出租房屋是否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失。如果没有给承租人造成损失的话,也就是说在租赁期限内抵押权未行使的话,承租人正常使用租赁标的物,那么,租赁标的物是否被抵押的事实没有对承租人权益造成损害。
如果在租赁期限内,抵押权人对租赁标的物行使了抵押权并实现后,则抵押权人(或买受人)不受原出租人和承租人所签署的租赁合同的约束,可以要求承租人返还租赁标的物,此时就给承租人造成了损害,当然可以依据租赁合同要求原出租人承担相关的违约责任,赔偿由此给承租人造成的损失。
但总体地来说,出租人的抵押行为发生在订立租赁合同前,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出租人故意隐瞒抵押这一与合同条款相悖的重大事实,违反先合同义务,已经构成欺诈。该欺诈行为最终导致承租人解除合同并造成经营损失的,出租人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北京不动产征收及行政诉讼业务领域专业律师,办案风格严谨务实,迄今为止已参与办理征地拆迁案件三百余起,积累了丰富的办案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