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债务人不还钱的时候,为了防止其转移财产,债权人是可以申请法院进行财产保全的,这样也是对债权人权益的保护。主要是针对对方不及时进行还债或者做一些使自己财产不正当减少行为的时候,债权人的财产如何调查,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债权人的财产如何调查,是怎样的? 湖南国浩(长沙)律师事务所龚环律师解答: 一、申请人提供财产线索; 二、债务人申报财产; 三、法院依职权调查。 在执行实务中,由于债权人常常不能向法院提供债务人财产状况,或者至多提供一些财产线索,法院就需要通过自己的调查来发现债务人的财产。
2024-08-20
现实生活中借条和欠条往往会被有些人混为一谈,事实上借条和欠条有着极大的差别,在平时出具或签署借条或欠条时一定要分清两者区别,尤其要了解在计算诉讼时效的不同,及时行使权利,以保护自己的合法利益。那么如何计算借条和欠条的有效期,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如何计算借条和欠条的有效期,是怎样的? 广东生龙律师事务所郑维川律师解答: 1、借条的诉讼时效为3年,从借条标注的还款期限之日起算,超过3年未向法院起诉的,法院不再保护。 没有约定还款期限的,出借人可随时向借款人要求还款,诉讼时效从出借人主张权利的次
2024-08-20
银行借贷当然受法律保护,而与银行相对应的民间借贷也是合法并受法律保护的。不过,由于民间借贷涉及的主体多样,程序简便,也就容易发生纠纷。那么借款应注意约定哪些内容,借贷期限届满债权人怎么办? 网友咨询: 借款应注意约定哪些内容,借贷期限届满债权人怎么办? 广东荣迅泽律师事务所黄文彬律师解答: 1、借条的形式要规范,用词要准确。 2、对于利息的约定要合乎法律规定,年利率不得超过24%。 3、要注重担保和抵押的作用。 4、出借人在借款之前不仅要考虑对方的经济状况,还要考察对方的为人、信誉。 借贷期限
2024-08-20
随着经济的发展人们之间的交往越趋复杂,担保的运用也更加频繁,同时为了保障担保人的利益,反担保这种担保形式也随之产生。那么反担保的概念是怎样的,有哪些条件? 网友咨询: 反担保的概念是怎样的,有哪些条件? 福建联合信实(龙岩)律师事务所吴凯凯律师解答: 反担保是指为保障债务人之外的担保人将来承担担保责任后对债务人的追偿权的实现而设定的担保。 设立反担保要符合下列条件: 一、第三人先向债权人提供了担保,才能有权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 二、债务人或债务人之外的其他人向第三人提供担保。 三、只有在第三
2024-08-20
债权转股权,是指债权人以其依法享有的对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份有限公司的债权,转为公司股权,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行为。那么债权转股权的条件有哪些,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债权转股权的条件有哪些,是怎样的? 北京市东方律师事务所贾雪涛律师解答: 债权转股权的条件: 1、债权应当基于合法、有效的双务合同产生; 2、同一债权涉及两个以上债权人的,应当经该债权的全体债权人一致同意; 3、债权人如果同时是被投资公司债务人的,该债权人实施债权转股权的金额不得超过其所享有的债权抵销所承担债务后的余
2024-08-20
在我们的现在的生活中有许多的地方都是需要担保人的,对于担保人我们国家有一定的要求规定,是必须要没有违法记录等等规定。对于生活中有些事情有担保人之后但是本人跑了,那么担保人就会被起诉。那么担保人承担的责任的期限是怎样的,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担保人承担的责任的期限是怎样的,怎么规定的? 新疆腾格斯(库尔勒)律师事务所董阳一律师解答: 担保人承担责任的最长期限根据双方约定期限确定;没有约定的,最长期限为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六个月。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二条,保证期间是确定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的
2024-08-20
债务的免除应当由债权人向债务人以意思表示为之;债务免除的意思表示不得撤回,一旦债权人作出免除的意思表示,就不得撤回。那么关于债务免除基本的特点都有什么,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关于债务免除基本的特点都有什么,是怎样的? 浙江哲望律师事务所虞丹东律师解答: 1、免除是无因行为。债权人免除债务,不论是为了赠与、和解,还是别的什么原因,这些原因是否成立,都不影响免除的效力。 2、免除为无偿行为。免除债务表明债权人放弃债权,不再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因此,债务人不必为免除为相应的对价。 3、免除不需要特
2024-08-19
借贷关系要是不具有法律效力的话,债权人就不能够跟债务人进行合法的追债了,自然吃亏的就是债权人了。因此在借钱给别人等等的时候,也需要对于双方的借贷关系进行梳理,看看它是否具有法律效力。那么哪些情况下的借贷关系不具法律效力,是什么? 网友咨询: 哪些情况下的借贷关系不具法律效力,是什么? 河北乾翔律师事务所闫逸祥律师解答: 下列情况下的借贷关系不具有法律效力: 1、借贷进行非法活动的。 2、借贷进行非法金融业务活动的。 3、非金融企业以合法借贷掩盖的非法金融活动。 4、名为联营实为借贷的。 5、违
2024-08-19
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那么债权转让应明确什么问题,有哪些注意事项? 网友咨询: 债权转让应明确什么问题,有哪些注意事项? 北京盈科(昆明)律师事务所卢一汕律师解答: 1、债权转让的禁止性规定。 我国合同法对债权转让的范围做了限制,存在以下三种情形的债权不得转让: (一)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如借款合同已经约定债权不得转让的。 (二)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如请求支付赡养费和抚养费的权利不得转让。
2024-08-19
债在我们的生活中大量存在,不局限于金钱之债,还包括给付之债等,债权人在债务履行其届满仍未清偿的债权人可提起诉讼,如果想要接触债权债务关系的就要清偿,那么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哪些,包括什么? 网友咨询: 债务清偿的途径有哪些,包括什么? 江西一纯律师事务所彭勇鸿律师解答: 债务清偿途径就是指解除债权债务关系的方法。 主要分两大类,即正常途径和特殊途径。 1、正常途径正常途径是债务人依据约定履行债务时所采用的方法。 2、特殊途径由于债务企业暂时的偿债能力或约定条件的变更等原因,不能履行其债务时所采用的
2024-08-19
2025-03-20
2025-03-20
202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