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转让又称“债权让与”,是指在不改变合同内容的合同转让,债权人通过债权转让第三人订立合同将债权的全部或部分转移于第三人。那么,在债权转让中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应如何防范? 网友咨询: 在债权转让中存在哪些法律风险,应如何防范? 广东文功律师事务所周静律师解答: 在债权转让中存在的法律风险有: (一)转让人的法律风险: 1、表见让与,即当债权人将债权转让通知债务人后,即使让与合同未成立或未生效,但债务人基于对通知事实的信赖而向受让人履行仍然有效。 2、债务人与受让人恶意串通,如受让人与让与人签订
2024-09-19
在现在的社会,人们永远在为了钱而奔波,吃饭、结婚、买房...通通都要钱。当你急需做一件事,身上穷的只剩一个钢镚了,那你会想到什么。我想很多人都会想到“借贷",正规渠道的借贷当然是可以的,那么高利贷应该如何界定,放高利贷违法吗? 网友咨询: 高利贷应该如何界定,放高利贷违法吗? 北京市百瑞律师事务所李那律师解答: 年利率超过36%的都属于高利贷。放高利贷可构成非法经营罪。 通过《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取缔地下钱庄及打击高利贷行为的通知》你就知道,高利贷是不但不受国家法律保护,还要严厉打击,可知是违法的
2024-09-19
有债权和债务人的存在才能保障一个合同的完整性,出现了问题能够及时的找到人来解决,但是对于债权人和债务人来说债权债务常见问题是什么就是大家比较关心的了,比如说,债务转让问题。那么,债务进行转让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网友咨询: 债务进行转让时,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吉林享和律师事务所李一 律师解答: 所谓债务转让,指基于当事人协议或法律规定,债务人移转债务给第三人,由第三人取代债务人地位成为新债务人而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现象。 债务人转让债务的条件有: 1、个人债务的转让必须经债权人同意。 2、个人
2024-09-19
生活中,遇到欠钱不还而且失联的,很多人都会认为没有起诉的必要,不然还得损失诉讼成本。但为了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我们还是得争取追回借款,那么欠钱不还联系不上咋办,怎么维权? 网友咨询: 欠钱不还联系不上咋办,怎么维权? 北京尚衡(呼和浩特)律师事务所刘英春律师解答: 欠钱不还联系不上,可以向法院起诉维权。首先确保债权没有过诉讼时效,一般诉讼时效为三年,从约定的还款之日起计算。 准备好起诉状,欠条、催款通知等相关证据,向债务人所在地法院起诉。法院受理立案后,交纳诉讼费用,等待开庭。有条件的还可以调查
2024-09-19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经济主体交往的增多,不少经济主体既是债权人又是债务人,若债务人名下没有可以处置的资产,债权人也许会考虑,债务人是否对他人享有到期债权且怠于行使权利,以便可以提起代位权纠纷之诉,以维护自身合法权利,那么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如何行使的,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债权人的代位权是如何行使的,怎么规定的? 江苏欣博律师事务所于邦志律师解答: 债权人的代位权的行使: 1、债务人之间有合法的债权债务关系存在; 2、债务人享有对第三人的到期的债权; 3、债务人怠于行使自己的权利; 4、债务
2024-09-19
很多人都知道,为了避免纠纷,借钱时,一定要对方白纸黑字打借条,明确约定还款日期等事项。若对方不按期归还,可以去法院起诉,再不还,还可以申请强制执行。那么,欠债不还,如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网友咨询: 欠债不还,如何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湖南律言律师事务所易政律师解答: 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如果胜诉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一,申请应当向作出一审裁判的法院提出。我国法律规定,无论案件经过了几级审判,强制执行都由作出一审裁判的或第一审人民法院同级的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
2024-09-19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四十条的规定,出卖人违反向承租人交付标的物的义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拒绝受领出卖人向其交付的标的物: (一)标的物严重不符合约定; (二)未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经承租人或者出租人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交付。 承租人拒绝受领标的物的,应当及时通知出租人。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2024-09-18
先租后抵,需转移占有才能对抗抵押权,即在设定抵押时没有转移占有,因此租赁权不得优先于抵押权,可以实现更好的债权保护效果。需要注意的是,该条规定判断租赁权与抵押权权利次序时以抵押权设立时间为准。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四百零五条规定,抵押权设立前,抵押财产已经出租并转移占有的,原租赁关系不受该抵押权的影响。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2024-09-18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债权转让取得的从权利无需再进行登记或交付。比如,因受让债权而取得抵押权的,抵押权自受让主债权时即享有,而不以再次登记为前提。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
2024-09-18
根据《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的规定,不能转仍的债权法定情形有: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2024-09-18
2025-03-20
2025-03-20
2025-03-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