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在律师事务所的日常工作中,处理债务问题是司空见惯的事情。当债务人无力偿还债务时,有时会考虑将连带债务人也一并纳入破产程序。但是,连带债务人能否受理破产程序呢?让我们来一起探讨一下。
案例:小明和小红是一对情侣,他们曾经共同借款购买了一辆汽车。不料,小明因为工作失去收入,无法偿还债务。小红则希望将小明一并纳入破产程序中,以减轻自己的负担。但是,她是否能够成功呢?
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破产法》第十五条规定,破产法院受理申请时,应当对申请人的债务人及其连带债务人进行综合审查,确定是否符合破产条件。
根据上述法律条文,小红可以向破产法院申请将小明纳入破产程序中。破产法院将会对小明的债务情况进行审查,如果小明确实无力偿还债务,且符合破产条件,那么他有可能会被纳入破产程序中。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破产程序并非一劳永逸的解决方案。破产程序可能会对债务人的信用记录产生不利影响,同时也会对连带债务人的信用记录造成影响。因此,在考虑将连带债务人纳入破产程序时,需要谨慎权衡利弊。
总结:在处理债务问题时,将连带债务人纳入破产程序可能是一种解决方案,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考虑。在申请破产程序时,建议咨询专业律师的意见,以确保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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