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选择标准是什么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债权债务 > 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选择标准是什么

法院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选择标准是什么

时间:2024-12-23 12:20 点击:158 次
字号:

没可供执行的财产了 要找申请执行人 告知他法院调查的情况,做终本约谈。然后下终止本次执行的裁定。等案件有可供执行财产了,申请执行人可以恢复申请执行。在实践中。高院要求我们终本案件都必须100%上黑名单。履行完毕后才在全国执行案件流程管理系统中屏蔽。

网友认为:

要么有两个身份证,或者你拿到证据了提供给法院执行局,他们可以去追究他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责任。

“高院要求我们终本案件都必须100%上黑名单”请问您说的黑名单是指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吗?

网友提问,我父亲生前买车未付全款,对方将我告上法庭,我没有继承任何遗产,在上大学没有偿还能力,判决书里将这辆车归为我继承的遗产,现在我被法院列入失信人名单,这是合法合理的吗?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