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威胁债务人会被定罪吗?处罚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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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威胁债务人会被定罪吗?处罚是怎样的?

时间:2024-11-25 12:32 点击:6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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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钱是生活中常有的事,当债务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债权人有权提醒债务人尽早还款,但是,如果在债务人提醒的前提下,债务人依然没有回应,债权人就采用威胁的方式,债务人应该怎么办?

网友咨询:还不起钱被债权人威胁,报警对债务人会有处罚吗?

北京市经纬律师事务所韩颖律师解答:

债权人威胁债务人定罪:需要根据情节的大小对债权人定罪。债权人威胁、恐吓的话,未造成严重后果,不犯罪,可以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报警,让民警调解处理。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以行政处罚,对其定罪处罚。

1、债权人绑架债务人,按照非法拘禁罪定罪处罚;2、如果是抢劫,致债务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分别按照故意伤害罪和故意杀人罪定罪处罚 ;3、如果是强行扣押财产,可以报警调解或者民事上的以侵权起诉处理。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条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并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一)组织、胁迫、诱骗不满16周岁的人或者残疾人进行恐怖、残忍表演的;

(二)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强迫他人劳动的;

(三)非法限制他人人身自由、非法侵入他人住宅或者非法搜查他人身体的。

韩颖律师解析:

债权人,主要是指预付款者,有权请求他方为特定行为的权利主体,是指哪些对企业提供需偿还的融资的机构和个人,包括给企业提供贷款的机构或个人(贷款债权人)和以出售货物或劳务形式提供短期融资的机构或个人(商业债权人)。

债务人,通常指根据法律或合同﹑契约的规定,在借债关系中对债权人负有偿还义务的人。在财务会计学的术语中,债务人是指欠别人钱的实体或个人。简单地说,债务人也可以理解成是买方,而对应的债权人可以理解成卖方。

司法实践中,对于债权人因借贷或者其他财产纠纷而以暴力或暴力相威胁的方法强行索取债务人的财物,用以抵偿 债务 的,一般不应以侵犯财产类犯罪定罪处罚。如果其行为造成他人人身伤害、死亡或者其他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应以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 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 定罪处罚。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的,一般不以犯罪论处。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二百三十八条非法拘禁他人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他人人身自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具有殴打、侮辱情节的,从重处罚。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使用暴力致人伤残、死亡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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