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利息两分算高吗,受法律保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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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利息两分算高吗,受法律保护吗?

时间:2024-11-19 11:50 点击:10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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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的利息由双方约定,但超过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四倍的,不受法律保护,也就是说如果借钱的人不还钱,债权人起诉到法院,法院判决的话,只会按照同期银行贷款利率的四倍判决利息,超出的部分不判。那么,民间借贷利息两分算高吗,受法律保护吗?

网友咨询:A有我50w欠条,C有A50w欠条,C最近需要钱,跟A要钱,A转向我要钱,但我最近也没钱,别人欠我的钱暂时要不回来,要回来我也绝对还他的。以上欠条,利息都是2分。如果起诉的话,法院会支持吗?

山东坤拓律师事务所赵子辉律师解答:

根据我们国家的法律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金融机构人民币贷款6个月至1年(含1年)的基准年利率为6.12%,也就是说民间借贷可保护的年利率为24.48%,可保护的月利率为2.04%。

民间借贷月利息2分,月利率为2%,年利率为24%,是受法律保护的。

民间借贷约定的利息过高的,一般只保护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四倍以下的利息。这里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不完全等同于《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规定的“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符合我国银行利率市场化改革后的实际。但是,如债务人自愿给付同期贷款基准利率4倍以上利息,也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不予干预。

赵子辉律师解析: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十九条 借贷双方对逾期利率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但以不超过年利率24%为限。

未约定逾期利率或者约定不明的,人民法院可以区分不同情况处理:

(一)既未约定借期内的利率,也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年利率6%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二)约定了借期内的利率但未约定逾期利率,出借人主张借款人自逾期还款之日起按照借期内的利率支付资金占用期间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借款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借款期间1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1年时支付,剩余期间不满1年的,应当在返还借款时一并支付。

约定利息能否得到支持的不同情形

A.没有约定利息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借期内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B.利息约定不明的,分为两种情况。属自然人之间借贷的,出借人主张支付利息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除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外,出借人主张利息的,人民法院应当结合民间借贷合同的内容,并根据当地或者当事人的交易方式、交易习惯、市场利率等因素确定利息。

没有约定利息但借款人自愿支付,或者超过约定的利率自愿支付利息或违约金,且没有损害国家、集体和第三人利益,借款人又以不当得利为由要求出借人返还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借款人要求返还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除外。

青岛市司法系统先进个人,具有多年的诉讼及非诉经验。担任多家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擅长公司法务、银行与金融、工程、房地产等业务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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