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间借贷协议是否必须要进行公证,公证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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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协议是否必须要进行公证,公证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时间:2024-09-24 11:31 点击:11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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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是当前社会上最常见的一种借贷形式了,因为如果我们想要去银行进行借贷的话,所需的时间也较长,所需资料也相对而言较为多。那么,民间借贷协议是否必须要进行公证,公证的时候要注意什么?

网友咨询:民间借贷可以公证吗?

北京尚公(长春)律师事务所孙滔律师解答:

民间借贷公证一般指的是对民间借贷协议进行公证,民间借贷协议公证分民间借款协议公证和民间还款协议公证。借款协议可以去公证处进行公证。如果合同当事人约定强制执行,并经过公证,合同到期时,债务人不履行的,可以由公证处出具执行证书,由法院执行局直接执行,不需要诉讼。

办理民间借贷协议公证,由出借人或借用人的户籍所在地的公证处管辖,也可以由出借人、借用人签订借贷协议的签订地公证处管辖。如果借用人由第三方提供担保的,担保人可参与签订协议的,公证管辖同上。如担保人单方向出借人出具担保书并申请公证的,由担保人户籍所在地或担保行为发生地的公证处管辖。

孙滔律师补充:

民间借贷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作为公民的出借人与借用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其借、还款协议行为及协议书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

办理民间借款协议公证要注意以下几点:

1、公民之间、公民与非金融机构的法人及其他经济组织之间签订借贷合同,申请公证的,公证机关可根据《民法通则》和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给予公证。

2、公证机关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应帮助当事人完善合同条款。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违约罚则,做到合同真实合法,手续完备,证据齐全。

3、公证处办理民间借贷合同公证,一般应要求借款人提供担保,担保的具体形式,可由当事人协商约定。

4、民间借贷合同经公证机关公证后,借款人到期不偿还借款(包含利息)时,公证处可以根据出借人的申请,出具强制执行证书,由出借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私人借贷问题在社会上的解决难度较大,但是对于有关的当事人来说,如果自己不进行公正,对于问题的解决会有一定的不良影响,所以对于民间借贷需要自己尽可能的寻求法律的帮助从而更好的维护当事人的利益,减少自己的直接的经济损失。

北京尚公(长春)律师事务所执业律师。逻辑思维能力强,擅长运用思维导图分析处理重大复杂疑难案件。有播音主持经验,曾多次在大型演讲比赛中获奖。秉承匠人精神,治学严谨、成熟稳健、力求精益求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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