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如今,无论是按揭贷款买房还是因其他原因融资,作为贷款人,首先想到的担保方式是不动产抵押,借款人无法提供自己或第三人的不动产作抵押担保的,贷款人才退而求其次,那么贷款人有哪些义务,是什么?
网友咨询:
贷款人的义务有哪些,是什么?
辽宁长城律师事务所马辉律师解答:
贷款人的义务如下:
1、贷款人应按贷款合同约定的日期、数额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2、借款的利息不得预先在本金中扣除;
3、贷款人未按照约定的日期、数额提供借款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
4、办理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贷款的利率,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上下限确定。
辽宁长城律师事务所马辉律师解析:
借款人的合同义务主要有:
①依约提供担保。借款人应依据金融机构的要求提供担保,该项义务常发生在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生效之前。
②如实申报义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该项如实申报义务也常发生在借款合同的主要义务生效之前。
③容忍义务。在贷款人按照约定检查、监督借款的使用情况时,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向贷款人定期提供有关财务会计报表等资料。
④按照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借款人未按照约定的借款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可以停止发放借款、提前收回借款或解除合同。
⑤按期支付利息。银行借款合同作为有偿合同,借款人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双方当事人对支付利息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⑥按期退还借款。借款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退还借款。双方当事人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不能达成补充协议的,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马辉律师,从业近20年,专门从事各种诉讼及法律问题解决, 在诉讼及纠纷解决领域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担任多家公司长期法律顾问,具有经营思维,逻辑清晰、语言表达准确、推理严密、辩才卓著、办事干练。勤勉、敬业,热心。
2025-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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