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可以进行转让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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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可以进行转让吗?

时间:2024-07-25 12:27 点击:133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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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是按照合同约定或者依照法律的规定,在当事人之间产生的特定的权利和义务关系,也称为债权关系或者债的关系。在债权关系中,享有权利的人为债权人,负有义务的人为债务人。债权人享有的权利为债权,债务人承担的义务为债务。那么,债权可以进行转让吗?

一、债权可以进行转让吗?

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的除外。

债权转让,是指合同债权人将其债权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的行为。债权转让分为全部转让和部分转让。

债权全部让与第三人,第三人取代原债权人成为原合同关系的新的债权人,原合同债权人因合同转让而丧失合同债权人权利,债权部分让与第三人,第三人成为合同债权人加入到原合同关系之中,成为新的债权人,合同中的债权关系由一人变数人或由数人变更多人。新加入合同的债权人与原债权人共同分享债权,并共享连带债权。

二、债权转让必须具备哪些条件?

债权转让必须具备以下条件才能有效:

1、必须有有效存在的债权;

2、债权的转让人与受让人必须就债权让与达成合意;

3、转让的债权必须具有可让与性;

4、必须有转让通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七条,债权人转让债权的,受让人取得与债权有关的从权利,但是该从权利专属于债权人自身的除外。

受让人取得从权利不因该从权利未办理转移登记手续或者未转移占有而受到影响。

以上就是“债权可以进行转让吗?”的相关内容,债权转让是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才可以,才能具有法律效力。当然债权人转让债权,应该通知债务人,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对债务人不发生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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