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较《侵权责任法》关于医疗损害责任的新旧对比: 《侵权责任法》 《民法典》 变化及解读 第七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七编 侵权责任 第六章 医疗损害责任 第五十四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第一千二百一十八条患者在诊疗活动中受到损害,医疗机构或者其医务人员有过错的,由医疗机构承担赔偿责任。 变化:将“及”改成“或”。 解读:没有实质的变化,只是表述更加严谨和规范。无论是医疗机构还是医务人员对患者造成的损害,均由医疗机构承担。 第五十五
2024-07-04
说到医患纠纷,很容易戳到不少医护人员心中的痛处。因为这在日常工作中非常常见,如果医疗机构和医护人员遭遇后不知道如何处理,那后果非常可怕。那么,当事人拒绝申请医疗损害鉴定,有什么法律后果? 网友咨询: 当事人拒绝申请医疗损害鉴定,有什么法律后果? 北京市公衡律师事务所魏新律师解答: 诊疗行为是否违反医疗卫生法律法规规章、诊疗规范、医疗过失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是否有因果关系等涉及临床医学专门性问题的事实判断,诉讼中一般通过“同行评价”的方式予以查明。我国民事诉讼对医学专门性问题的查明一般通过委托医疗
2024-07-04
因医疗产品存在缺陷导致患者受损害的,患者可以向医疗产品的生产者或提供者请求损害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二十三条因药品、消毒产品、医疗器械的缺陷,或者输入不合格的血液造成患者损害的,患者可以向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请求赔偿,也可以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患者向医疗机构请求赔偿的,医疗机构赔偿后,有权向负有责任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生产者、血液提供机构追偿。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
2024-07-04
医务人员告知的方式,并不仅仅限于书面告知或同意,只要是获得患方的明确同意即可,民法典的“明确告知或同意”的规定比只能“书面”告知灵活,也是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九条的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具体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明确同意;不能或者不宜向患者说明的,应当向患者的近亲属说明,并取得其明确同意。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
2024-07-04
近几年,媒体披露的医疗机构误诊的情况越来越多,比如说普通感冒被当成恶性肿瘤,白白做了三年化疗;胃溃疡被诊断为胃癌,患者胃部全被切除。根据医疗纠纷案例统计,因“误诊”引发的案例比例逐年上升。那么,如何判断误诊误治是否构成过失,需要负赔偿责任吗? 网友咨询: 如何判断误诊误治是否构成过失,需要负赔偿责任吗? 云南万成律师事务所郭长青律师解答: 由于医学的局限性,疾病的复杂性以及医疗技术水平的差异,从临床医学实践中看,医务人员一时未能正确诊断病情的情形并不鲜见,并非一概的构成过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
2024-07-04
医生对患者进行治疗之前,首先要确定患者的病因病情,然后在因病庄施治,但疾病是比较复杂的,不可能完成准确掌握患者的原因,医生误诊是时有的事,那么,医院误诊导致病人死亡应该如何处理,怎样进行赔偿? 网友咨询:79岁老人因误诊死亡 。原用退休金抚养的老伴等家属能得到多少赔偿?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龚成贵律师解答: 要看全部病历,才能判断医疗机构是否有责任。请及时将病历邮寄给我们,我们对医疗机构的诊疗护理等行为进行客观的全面审查,如果医疗机构存在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
2024-07-04
一提起医疗纠纷,很多人第一反应可能是无理取闹的家属,被打的血流满面的医生,很显然这只是少数极端,而更多的还是面对病情恶化甚至死亡的患者束手无策的普通人,除了向医院讨说法,他们很难做出有效的维权行为。那么,医疗事故的构成条件是什么,受害者应如何维权? 网友咨询: 医疗事故的构成条件是什么,受害者应如何维权? 北京市隆安(昆明)律师事务所吴毕民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医疗事
2024-07-04
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根据病员受损害的程度和《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条规,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评定。那么,手术麻醉致患者死亡怎么办,医生要承担怎样的责任? 网友咨询:在医院做手术,由于打麻药过度导致死亡,该怎么办? 北京望和律师事务所关欣律师解答: 如果病人因为医疗事故去世,产生医患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对于是否构成医疗事故,那就需要进行医疗事故鉴定,具体的可以有医患双方向本地的医学会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患者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2024-07-04
医疗事故必须是治疗结束后经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根据病员受损害的程度和《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条规,进行医疗过错参与责任度鉴定和因果关系等级评定。那么,医疗事故护士要承担法律责任吗,法律是怎样规定的? 网友咨询:医疗过错与医疗事故的区别是什么? 吉林常春律师事务所曲彦宝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由是主治医师的责任,医院有连带赔偿。 医疗事故一般都有护士无关,护士除非有相关责任的重大过失,比如病人呼叫护士,护士置之不理,致使病人病情恶化。 《刑法》第三百三十五条医务人员由于严重不负责任
2024-07-04
生活中经常会发生医疗事故纠纷,毕竟人的生命是很宝贵的,稍有不慎就会出现危险,那么,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费用由谁承担,有什么收费标准? 网友咨询:医疗纠纷司法鉴定费用收费标准如何确定? 陕西博义律师事务所刘涛律师解答: 《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34条规定:“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当事人支付”。 这就可能出现两种情况: 1、如果医院提出申请,不管结果怎样,都得出鉴定费; 2、如果患方提出申请,只有结论不是医疗事故时,才出鉴定费。由
2024-0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