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过失处理流程是什么,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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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失处理流程是什么,有哪些?

时间:2024-07-03 13:07 点击:18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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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错纠纷,是一种常见的纠纷的类型,我们在进行处理医疗纠纷的时候,是有一定的技巧和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的。现在发生医疗过错一般都会产生医疗纠纷,医疗纠纷的调解并不是一蹴而就的,那么医疗过失处理流程是什么,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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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过失处理流程是什么,有哪些?

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李权威律师解答:

1、诉前准备工作。医疗纠纷发生后,患方应第一时间和医务科联系、投诉,要求复印诊疗病历,并会同医方代表一起共同封存病历(包括诊治病历、住院病历、手术同意书、会诊讨论记录等所有资料),向医务科索要《医疗纠纷投诉表》回执。完成上述工作后,患方便可选择适用何种法律方式解决纠纷了。

2、诉讼。提起诉讼后,法院会安排时间进行第一次开庭,该次开庭主要确认医患双方的诉讼主体资格、对双方提交的病历资料进行质证,经过质证的病历将在第一次开庭后由法院移交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鉴定。

3、医疗事故技术鉴定。

这是医疗纠纷处理程序中最重要的一环,它决定了整个医疗纠纷诉讼的大局。

4、赔偿款的确定。

医疗事故鉴定结果出来后,如认为构成医疗事故,患方可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确定赔偿款项,但要考虑到医方的诊疗行为和患者出现的损害后果之间存在多大的因果关系,来确定医方应承担的责任。

江苏名俱扬律师事务所李权威律师解析:

发生医疗纠纷,首先可以医患双方进行协商调解,调解不成的,医患任何一方均可向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提出处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受理后会指派专人妥善保管原始

资料,封存有关医疗物品,组织工作人员展开调查,并形成文字材料。调查研究后,卫生部门会给出处理意见,一般会再次协商调解。协商不成的,会建议则建议患者或家属诉诸三级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鉴定。如对三级鉴定结论不服,可申请复议或二级鉴定。如仍不服,则申请复议和一级鉴定。卫生行政管理部门和医疗 。

单位根据鉴定结论和有关法规及制度作出相应处理。如对处理结果仍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基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当然,双方自行协商、请求卫生行政部门处理都不 是必经程序,也可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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