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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审查行为人借款的用途是否具有非法性 行为人对于借款用途的非法性是判断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他人财物目的的重要依据。 对于正常的民事借款,行为人一般会将款项用于正当用途,并且会在借款时主动说明,以达到使借款人相信而且愿意借款。而诈骗犯罪的行为人主要将借款用于非法目的,如贩毒、非法经营、赌博以及投机行为等,审判实践中莫不如是。 二、审查行为人在借款时是否实施了诈骗手段。 手段的非法性是确定行为人主观目的的重要依据. 以借款方式形成的诈骗罪中的诈骗行为与民间借款纠纷中的借款未还行为,都包含有一
催收欠款也是其中一项重要活动。但当“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思想,碰到不诚信或恶意拖欠的“老赖”行为时,简单的债权债务关系便会被恶化。在此基础上,原本就闹心的年底讨债,便容易被升级为暴力讨债、入室逼债、堵门要债、偷财抵债、非法拘禁……结果,债主不但钱没要到,还落得个身陷囹圄的下场。 网友认为: 欠债不入刑,说啥都没用。欠债的现在我觉得不光是债主的大爷,慢慢的也成了法院的大爷了。法院难道不觉得这事闹心吗?难道你们就是为了那个差事而去工作的吗?这样公平吗?要点自己的钱,这也违法,那也违法!你们倒是要钱
如今,小区内的“住改商”现象屡见不鲜,随之产生的问题也层出不穷。“住改商”愈演愈烈,许多小区业主也怨声载道,业主们最想知道的是,这样的行为到底合不合法?如果影响到了其他业主的生活品质或产生安全隐患,应该怎么解决? 网友咨询:邻居在南京市租赁门面做乳品批发生意。近年来,由于业务量逐年下降,门面租金却年年上调,公司一度陷入经营困境。2015年年初,终止门面租约,购买了一套二手高层住宅。业主以干扰其日常生活为由竭力阻止无果,这样的行为是违法的吗? 山西晋一律师事务所张硕律师解析: 擅自住改商是违法的
随着网络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不法人士通过网上来集资诈骗,以高额的回报,来骗取人们的财产,很多犯罪分子,多是以单位的形式存在的。因此,想必大家想知道,关于非法集资单位犯罪的法律规定?陕西尊知律师事务所王欣律师解析。 一、什么是非法集资行为 非法集资是指单位或者个人未依照法定程序经有关部门批准,以发行股票、债券、彩票、投资基金证券或者其他债权凭证的方式向社会公众筹集资金,并承诺在一定期限内以货币、实物以及其他方式向出资人还本付息或给予回报的行为。 非法集资的要件具体为: (1)未经有关监管部门依法批
按照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的行驶途中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那么行人有哪些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处理? 网友咨询: 行人有哪些行为,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处理? 吉林常春(延边)律师事务所朱秀红律师解答: 行人有以下行为的,将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按照相关法律进行处罚: 1、未按照交通信号通行的; 2、未在人行道内行走的; 3、通过路口或者横过道路,未走人行横道或者过街设施的; 4、跨越、倚坐道路隔离设施的;
隐名股东是指为了规避法律或出于其他原因,借用他人名义设立公司或者以他人名义出资,且在公司的章程、股东名册和工商登记中,均记载为他人的实际出资人。与此相对应,显名股东(或挂名股东)是指记载于工商登记资料上而没有实际出资的股东。那么,隐名股东出资行为,是否符合法律规定? 网友咨询:隐名股东代表公司作出的行为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陕西泽界律师事务所杨宝律师解答: 实践中,公司实际投资人不愿意出资的原因有很多,判断其行为是否合法有效主要应依据隐名出资的行为是否规避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如某些行业限制境外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致他人死亡的行为,包括疏忽大意的过失致人死亡和过于自信的过失致人死亡。按中国刑法属于侵犯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罪。 网友咨询: 2016年11月26日0时许,刘勇在北京市西城区某牛肉面店门前,因肢体碰撞的琐事与被害人任某发生口角,后互相揪扯。被害人任某的朋友程某拉拽刘勇,刘勇倒地同时将被害人任某亦拽倒在地,被害人任某的朋友试图将任某从地上拉起,因刘勇的搂抱未果。刘勇后将被害人任某压在身下,被害人任某的朋友程某、杨某因无法将刘勇从任某身上拉开,遂对被告人刘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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