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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欺诈消费者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依法给予如下处罚: 1、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2、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3、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
(一)发布虚假广告的法律责任 针对一些商业促销广告中严重存在的对产品(服务)质量的虚假宣传,欺骗和误导消费者的现象,《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在广告中对产品质量作出虚假宣传的,依照广告法追究法律责任。从产品质量法角度对广告法的相应规定作出呼应,为打击以虚假广告宣传欺骗消费者的行为提供了更有力的法律武器。 广告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欺骗和误导消费者,使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由广告主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广告经营者、广告发布者明知或者应知广告虚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增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法律意识,妥善处理消费纠纷,营造和谐的消费环境,当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受到损害时,应该怎样维权,面对不良商家如何索赔呢? 网友咨询:作为消费者损害赔偿维权途径有哪些,如何索赔? 广东冠法律师事务所李志凯律师解答: 消费损害索赔的维权途径: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申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时,应向商品经营者、服务提供者索
赔偿是债权诉讼最主要的特征,也是普通法所给予的最主要的救济形式。一般情况下,赔偿能够对原告的损失进行弥补,但对于商标侵权案件,原告最关心的往往是如何首先让被告停止侵权,其次才是赔偿。那么,消费者自愿购买过期食品,造成损害可以索赔吗? 网友咨询:自愿购买过期食品,结果食物中毒住进医院,能向商家进行索赔吗? 河北承天律师事务所王晶梅律师解答: 消费者自愿购买过期食品造成损害可以索赔。保证销售商品合格是销售者的一项法定义务。销售者销售已失效、变质的产品,无论其是否告知或是否降价,或消费者是否自愿,都
作者:广东德能律师事务所林翔律师 出问题的不止特斯拉,广本涉嫌虚假宣传,讴歌RDX货不对板。我已为车主争取到和解赔偿。 去年11月有国五两驱的RDX车主找到我,向我反映广本可能在车型配置上有货不对板的情况,并想委托我帮他维权。 我仔细了解了他当时所了解到的情况:车主是在18年广州车展时看的RDX,当时就喜欢上这车,并且拿了宣传册。上面的车型配置表里写明RDX国五版汽车全系标配“ADS全时自适应减震系统”。之后车主去4S看车和试驾时,4S的销售也是同样告诉他,RDX国五版汽车全系标配“ADS全时
十九大召开之后我国社会主义的主要矛盾就发生了变化,其根本原因就是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越来越高标准。对于消费这一方面来说同样是有所提升的。如果在日常生活中发生了消费权利被侵犯,我们要选择合适的方式去维权。那么,消费如何进行维权,有什么程序规定? 网友咨询:消费者维权的程序有哪些? 黑龙江旭佳律师事务所王凤玲律师解答: 依照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
惩罚性赔偿是与补偿性赔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补偿性赔偿以弥补当事人遭受的损失为限,而惩罚性赔偿是指当事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实施某种行为时,为对行为人实施惩戒并有效制止侵权行为的再次发生,法院在判令支付补偿性赔偿的同时,还可判令行为人支付受害人高于实际损失的赔偿金。那么商家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是否可以要求商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网友咨询: 商家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是否可以要求商家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四川嘉州律师事务所任丽律师解答: 商家有欺诈行为的消费者可以要求承担惩罚性赔偿责任。 《消费者权益
两波预售、多个平台,低价促销、满减活动,今年的双十一好不热闹,伴随着11.11零点的到来,“尾款人”准时上线“打卡”,但是,网络购物后的纠纷问题层出不穷,那么消费者无理由退货的运费一般由谁承担,买方还是卖方? 网友咨询: 消费者无理由退货的运费一般由谁承担,买方还是卖方? 河北京张律师事务所姚树明律师解答: 消费者在网上购物后,需要退货的,如果当事人之间有约定的,按约定处理。 如果没有约定,那么邮费应由销售者承担。但是一般在实践中,只有由于商品质量问题而退货的,卖方才承担邮费;如果是由于消费者
在自己到超市中购买商品的时候,有可能之前就已经有大包小包的物品了,这个时候可以把这些物品寄存在超市,那么消费者在超市免费寄存的财物丢失,超市是否承担责任呢? 网友咨询: 消费者在超市免费寄存的财物丢失,超市是否承担责任呢? 湖北维天律师事务所黄世振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八百九十七条的规定,顾客在超市存包的行为应属于保管合同。保管期间,因保管人保管不善造成保管物毁损、灭失的; 保管人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保管是无偿的,保管人证明自己没有重大过失的,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在现实生活中,消
我们都知道合同的效力分为合同有效,合同无效和效力待定,其中无效合同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要件的合同,不能产生法律效力。无效合同,是指合同虽然已经成立,但因其严重欠缺有效要件,在法律上不按当事人之间的合约赋予其法律效力。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订立合同,损害国家利益;恶意串通,损害国家、集体或者第三人利益;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 网友咨询: 某房地产公司与L签订了商品房内部认购合同书,该认购合同约定了双方的名称、住所、房屋的基本情况、单价、总价款、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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