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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女双方组建一个家庭,就应该相亲相爱,履行各自的义务,可是近年来,家庭暴力现象屡禁不止,给家庭和社会带来了不小的危害。那么,什么程度算家庭暴力,必须要达到一定的标准吗? 网友咨询:家庭暴力伤害到什么程度才算是家庭暴力? 云南泰恒律师事务所浦仕俊律师解答: 家庭暴力是指行为人以殴打、捆绑、残害、强行限制人身自由或者其他手段,给其家庭成员的身体、精神等方面造成一定伤害后果的行为。家庭暴力直接作用于受害者身体,使受害者身体上或精神上感到痛苦,损害其身体健康和人格尊严。家庭暴力发生于有血缘、婚姻、收养
一般情况下单位不能随便辞退一个正式员工,只有在员工本身能力不足、严重违纪或者单位经营困难的情况下会辞退员工。其中员工本人严重违纪被单位辞退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如果是单位营业困难裁员或者员工能力不足经调岗或者培训之后不能胜任工作岗位者被辞退是存在经济补偿的。 所以在员工不考虑以后发展的情况下,只可能严重违纪或者表现能力差不能胜任岗位,单位才会辞退员工。 依据《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
一般在没有监护人的情况下就会指定监护人,对于未成年人、无民事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来说,是必须要有监护人的,那么,什么情况下能指定监护人,指定监护人和法定监护人区别是什么? 网友咨询:在什么情况下法院可以指定监护人? 山东畅海律师事务所孟令燕律师解答: 对担任监护人有争议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近亲属中指定。对指定不服提起诉讼的,由人民法院裁决。由人民法院指定监护人。 对未成年人的监护人的指定分为两种情况:一是由有关组织指定;二是由法院指定。
结婚是男女双方依法确立夫妻关系的法律行为,由此引起夫妻之间的权利与义务关系以及亲属关系的变更,产生一系列的社会后果。那么,涉外结婚有什么特殊规定吗,法律对涉外结婚是如何规定的? 网友咨询:涉外结婚条件有特殊规定吗? 北京盈科(上海)律师事务所戴意理律师解答: 涉外结婚条件有一定的特殊规定,以下两类中国公民不准同外国人结婚: (一)某些担任特定公职的人员。其范围是: 1、现役军人,现役军人是指正在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人民武装部队中服役,具有军籍的干部和战士。但某些原在部队掌握核心机密和重大机密的复员
众所周知,我们在享受法定权利的同时,要自觉履行法定义务,否则就会被出发。一次,只要违反了计生政策,就要承担相应的社会责任、受到惩处。那么,什么情况下要交社会抚养费,拒绝交社会抚养费有什么后果? 网友咨询:什么时候需要交社会抚养费,时间方面有什么规定? 河南省文赢律师事务所翟辉律师解答: 交纳社会抚养费的情况一般有四种,一种是生育子女违反法律规定构成超生的。第二种是虽然生育子女符合相关规定,但是没有领取《再生一胎生育证》就生育,即没有办完相关生育手续的。第三种是男女在没有达到法定结婚年龄的情况下
一、医疗过错具体指什么 医疗过错,是指医疗行为人通过违背法律和道德的行为表现出来的主观状态。 过错是侵权行为学的一个概念,包括故意和过失。医疗过错也包括故意和过失,故意包括分为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直接故意是指明知某一行为的损害后果,而积极追求这一损害后果发生的心态;间接故意是明知某一行为的损害后果,而放任这一后果发生的心态。无论哪一种故意,放在医疗行为中,均可能构成故意伤害罪或故意杀人罪,这在医疗损害中是极少见的。 医疗过失也包括两种形式,即:疏忽大意和过于自信,这种过错也可能构成犯罪,即医疗
婚嫁之中男方要送彩礼,女方要陪嫁妆,这不仅是中华民族的传统习俗,而且在当今时代,仍盛行在我国各个地方,尤其以农村颇为流行。那么,男方婚前给女方的财物都可认作彩礼吗,法律对彩礼有什么规定? 网友咨询:婚前给女方的财物都可认作彩礼吗,分手彩礼能要回吗? 北京天驰君泰(福州)律师事务所吴凡律师解答: 男方婚前给女方的财物不一定是彩礼,如果男方在婚前给予女方一定的现金和财物,表示双方愿意结婚的诚意,一般可视为彩礼。 彩礼属于赠与,但是又不是一般的无偿赠与,它是以结婚、共同生活为代价的附义务赠与。因此,
科技时代的到来,解放了我们的双手,似乎也抢了我们的饭碗。大量企业改革,用机器替代了人力,每天扑面而来的失业新闻,让人焦虑不安。失业保险作为五险一金的一部分,经常会被很多人忽略,根本就不知道怎么领,能领多少钱? 网友咨询:什么情况下可以申请失业保险? 北京京禧律师事务所张焱律师解答: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失业保险金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领
在物价不断上涨,经济发展迅速的今天,有很多劳动者不只是靠一份工作来维持生活,那么对于两个或者多者用人单位或者雇主签署合同就属于双重劳动关系,那么双重劳动关系是否违法,规定是什么? 网友咨询:一朋友,以前在一国营单位因工伤鉴定为六级伤残休息后,又到另一用人单位打工,发生了劳动纠纷,这是双重劳动关系吗,是违法的吗? 河北首道律师事务所赵梦涛律师解答: 所谓双重劳动关系,是指一个劳动者具有双重身份和享有两个劳动关系。双重劳动关系或表现为两个劳动关系都是法定的,或表现为一个是法定的劳动关系,另一个却是
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我国劳动部门建立了劳动监察制度,那么什么是劳动监察,劳动监察包括哪些内容,关于劳动监察包括哪些内容的法律规定有哪些呢? 网友咨询:劳动监察是干什么的,什么是劳动监察? 湖南通程律师事务所匡讲平律师解答: 劳动监察是劳动行政主管部门对违反劳动法规的单位或劳动者,可以依据现行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决定,分别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罚款、吊销许可证、责令停产整顿的处罚;对触犯其他行政法规的,建议有关行政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对触犯刑律的,建议执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劳动监察是指法定专门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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