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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就职工作遇到无良老板时,不仅劳心劳力,还得不到工资。那么如果劳动者遇到这种情况,该怎么解决呢?劳动局怎么帮忙要工资?找劳动局要工资有用吗? 网友咨询:老板不发工资,可以找劳动局吗,劳动局怎么帮忙要工资? 北京桂润律师事务所黄德志律师解答: 不发工资找劳动局是有用的。只要能够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直接到劳动局投诉即可。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条:用人单位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工厂为了节省用工成本而招聘童工的情况也不少,这属于违反劳动法的相关规定,要是工厂雇佣童工的情况被发掘后,当事工厂也会因此而受到相应的处罚,工厂招童工有什么后果,有什么处罚? 网友咨询:工厂非法招童工怎么处罚? 江苏常州蒋林律师解答: 对违反《禁止使用童工规定》的个人,罚款标准如下: (1)使用童工从事营利性生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600~1200元。 (2)使用童工从事家庭服务性劳动的,每使用一名童工,罚款300~600元。 (3)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允许少年、儿童做童工,经批评教育仍不
可撤销婚姻是指对于已经成立的婚姻关系,由于男女双方缺乏婚姻的合意,因此受到胁迫的婚姻一方可以依法向婚姻登记机关或者在法定的期限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该违法结合的一种婚姻。而在受迫方申请撤销该婚宴关系需要提交什么证据呢,胁迫结婚要负什么责任? 网友咨询:胁迫结婚时受迫方申请撤销该婚姻关系需要提交什么证据? 北京市隆安(株洲)律师事务所桂露云律师解答: 胁迫结婚时受迫方申请撤销该婚姻关系需要提交的证据如下: 1、提交自己不是自主想要与其结婚的证据; 2、提供胁迫自己与其离婚的证据; 3、提供对方与自
很多人都有这样的印象,都认为父母去世之后,其子女就理所当然继承其父母的遗产,难道不是吗?世事无绝对,那实际上是怎样的呢? 网友咨询: 现有个继承案件,原告是被继承人的父母,被告是被继承人的丈夫。想请问一下,原告起诉都需要准备什么证据?另外,由于房产证不在原告手中,不知道哪里,通过什么办法可以调取?如果现在房产证上写的是被告的名字(该房产应是夫妻共同财产),请问是否影响诉讼? 云南天外天律师事务所林梦律师解答: 【证据材料】 (一)、原告向人民法院提起继承诉讼时应当提交下列证据材料: 1、 当事
越来越多的大中小企业开始进行人事外包。一方面因为人事外包省时省力,另一方面人事外包还有很多附赠的自己不会操作的很多优势存在。那么,什么是人事外包?人事外包风险有哪些? 网友咨询:人事外包有风险吗,风险有哪些? 江苏汉彭律师事务所孙雪燕律师解答: 人事外包即企业将人力资源管理中非核心部分的工作全部或部分委托人才服务专业机构管(办)理,但托管人员仍隶属于委托企业。这是一种全面的高层次的人事代理服务。人才服务机构与企业签订人事外包协议以规范双方在托管期间的权利和义务,以及需要提供外包的人事服务项目。
新修订的《劳动合同法》中明确规定了“临时工”享有与用工单位“正式工”同工同酬的权利,那么,同工同酬具体指什么,都有什么内容? 网友咨询:同工同酬是什么意思,都包括什么? 广东宝源律师事务所蒋瑞律师解答: 同工同酬是指用人单位对于技术和劳动熟练程度相同的劳动者在从事同种工作时,不分性别、年龄、民族、区域等差别,只要提供相同的劳动量,就获得相同的劳动报酬。同工同酬体现着两个价值取向:确保贯彻按劳分配这个大原则,即付出了同等的劳动应得到同等的劳动报酬。 同工同酬的内容有: 1、男女同工同酬。 2、不
通常在付出一定的劳动之后会获得一定的报酬,当被派遣的工作人员在用人单位工作之后就会获得相应的劳务报酬。那么,劳务费用可以用什么方式支付,劳务费用都有什么? 网友咨询:劳务费用都有什么? 百博律师事务所任莹律师解答: 劳务费用的支付方式: 1、劳务报叫的中间支付,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作业承包人与劳务作业发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 (2)中间支付。 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作业承包人与劳务作业发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本合同确定
工作中在进行劳动时难免会发生意外,导致工伤的发生。工伤可申请病休,在具有劳动能力后继续履行合同劳务。但有些伤病容易产生伤势复发,那么,工伤复发有什么待遇享受,工伤复发认定法律规定有什么? 网友咨询:工伤复发认定法律规定有什么? 广东微众律师事务所陈惠诗律师解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三十条规定,工伤员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工伤医疗待遇。具体包括以下几方面待遇: 1、工伤复发员工可以享受工伤医疗救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员工工伤复发,员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
自动离职其实也就是职工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依法向用人单位提出辞职申请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在职工自动离职的时候是不会获得经济补偿金的,当然也有特殊情况。那么,什么是自动离职,单位对自动离职的处理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对于自动离职单位会怎么处理? 广东文功律师事务所张洋律师解答: 自动离职,是职工根据企业和自身情况擅自离职,是强行解除与企业的劳动关系的一种行为。有的职工因辞职未准或要求解除合同未被同意,便擅自离职或违约出走;有的职工未说明原因不辞而别;也有的受优厚待遇诱惑而擅自“跳槽”等均属自
一裁终局能让大量的劳动争议案件在仲裁阶段就得到解决,不用再拖延到诉讼阶段,能够有效地缩短劳动争议案件的处理时间,提高劳动争议仲裁效率,保护当事人双方的合法权益。那么,什么是一裁终局制度,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属于终局裁决? 网友咨询:工伤保险待遇是否属于终局裁决? 天津腾安律师事务所颜平律师解答: 一裁终局制度是劳动争议经仲裁庭裁决后即行终结的制度。过去的劳动争议处理机制主要问题之一是劳动争议处理周期长,效率低,劳动者维权成本高。许多劳动者,往往因拖不起时间、打不起官司,使得合法权益难以得到有效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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