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设立
2024-09-25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是指从事普通住宅、公寓、别墅等各类住宅、宾馆(饭店)、度假村、写字楼、会展中心、商业设施、主题公园等建设经营,或以上述项目建设为目的的土地开发或成片开发项目的外商投资企业。 一、主要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及其《实施细则》、《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的意见》(建住房[2006]第171号)、《商务部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关于规范房地产市场外资准入和管理
城市房地产税有什么计算公式,如何计算?
2024-09-22长期以来,房产调控总是冲需求而去,无论是限购、交易税、禁止购置三套房,还是出台的房产税,都是希望消费者买房是买来住,不是拿去投资。那么城市房地产税有什么计算公式,如何计算? 网友咨询: 城市房地产税有什么计算公式,如何计算? 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张印富律师解答: 房产税征收标准从价或从租两种情况: (1)从价计征的,其计税依据为房产原值一次减去10%-30%后的余值; (2)从租计征的(即房产出租的),以房产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从价计征10%-30%的具体减除幅度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
房地产领域合同编条款解读
2024-09-21房地产领域合同编条款解读 (一)租赁合同 1、租赁合同效力的独立性 解读:本条为新增条款,主要是是为了从立法上明确租赁未备案不影响合同效力。这也是审判实践中普遍得到认可的一种观点,并且与之前最高人民法院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以房屋租赁合同未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为由,请求确认合同无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是相符合的。 2、承租人的基本义务 3、出租人的维修义务 4、租赁物的改善 5、转租的效力 6、
房地产领域物权编条文解读
2024-09-21房地产领域物权编条文解读 1、不动产登记资料的私密性 解读:本条为新增条款。不动产登记资料的查询及使用与个人隐私密切相关,此条款实际上向查询、复制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不动产物权利害关系人施加了一项保密义务,与不动产物权变动无直接关系。实际上,《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2015)第28条对此已作规定。在此基础上,《民法典》对其予以明确化,对其中利害关系人对不动产登记资料的使用予以限制,保护了不动产登记资料权利人的个人信息。 2、登记收费 解读:本条是关于登记收费问题的规定。登记机构不是营利性组织,目前
哪些房地产纠纷不能申请仲裁解决呢,是什么?
2024-09-21在买房的时候难免会出现一些意见不合的地方,只要不是大问题,都是可以通过沟通来解决的,如果遇到的纠纷比较严重了,那大家就要考虑到自己维权的问题了,那么哪些房地产纠纷不能申请仲裁解决呢,是什么? 网友咨询: 哪些房地产纠纷不能申请仲裁解决呢,是什么? 北京盈科广州分所肖逸夫律师解答: 不能申请仲裁的房地产纠纷有: 1、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或审理办结的房地产纠纷; 2、涉及离婚、收养、监护、继承、析产、赠与的房地产纠纷; 3、涉及落实政策问题的房地产行政诉讼; 4、经过公证机关公证后发生争议的房地产纠纷
房地产转让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怎么规定的?
2024-09-19买房是人生一大事,买房后签订买卖合同更不可放松警惕。房屋买卖,是指房屋所有权人将房屋所有权转让给房屋买受人,而买受人为此支付相应价款的行为。买卖房屋必须签订房屋买卖合同。那么房地产转让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怎么规定的? 网友咨询: 房地产转让合同必备条款有哪些,怎么规定的? 广东商达(福田)律师事务所陈清旭律师解答: 房地产转让合同必备条款: 1、双方当事人的姓名或名称、住所。 2、房地产权属证书名称及编号。 3、房地产的坐落位置、面积。 4、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时间及年限。 5、房地产的用途
房地产价格的评估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
2024-09-16房地产价格评估,也叫房地产估价,是为了特定目的(购买、投资、出售、抵押等)对特定的房地产在特定时间的特定价格或价值进行分析、测算和判断。了解评价方法,对分析价值,知道投资等有比较重要的意义。那么房地产价格的评估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 网友咨询: 房地产价格的评估是怎么规定的,有哪些? 四川法锐律师事务所邓小琳律师解答: 房地产价格的评估的规定:《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第四条,房地产估价机构从事房地产估价活动,应当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执行房地产估价规范和标准。 房地产估价机构依法从事房
房地产开发商宣布破产,业主怎么办?
2024-09-15房产商破产,意味着其在建的楼盘很可能面临“烂尾”的窘境。想要购房的刚需人群不由得捏把汗,那么房地产开发商宣布破产,业主怎么办? 网友咨询: 房地产开发商宣布破产,业主怎么办? 山东金洲律师事务所刘振振律师解答: 在房屋已经建成的情况下,破产企业有对购房人履约的可能.若房屋未建成的,分为以下两种情况: (一)按揭贷款所购房屋的权利归属 购房时房屋尚未建成时,购房人不享有房屋的所有权。当房屋建成后,若房款已经付清,购房人可取得房屋所有权; (二)对卖方分期付款买房时房屋的权利归属 购房人已经付清全
禁止房地产转让的情形有哪些,是什么?
2024-09-14房产过户是指通过转让、买卖、赠予、继承遗产等方式获得房产,去房屋权属登记中心办理的房屋产权变更手续,即产权转移从甲方转移到乙方的全过程。那么禁止房地产转让的情形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禁止房地产转让的情形有哪些,是什么? 内蒙古大川律师事务所于志强律师解答: 下列房地产不得转让,转让也无效: (1)达不到下列条件的房地产不得转让。 ①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用于投资开发的,按照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约定进行投资开发,属于房屋建设工程的,应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25%以上; ②属于成片开发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