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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帮忙评论,看看工资给的合理不?我们是14号开工,1号到13号是放假,国家规定假期有3天,做满一年公司有五天有薪假。可是我们底薪还是被扣了那么多。 我已经离职两个多月了,我的劳动关系至今还没有给我转出来,含还在单位。这种情况怎么办呢。 公司只交社保不给交公积金,说要交的话在绩效工资里面扣,该怎么办?扣的话我也交了,辞职的话去哪告发? 收到仲裁裁决书第第十五天,如果公司不抗辨,你没收到应诉通知书,第十六天早上就就拿着仲裁裁决书和身份证各复印两份直接到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要求把公司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在我国婚嫁习俗中,男女双方结婚,男方会给女方一定财物当做彩礼。但出现双方想分手,或者婚后很短的时间内离婚了,这时男方还可以要求女方退还彩礼吗?能退多少? 网友咨询: 男方家付给我家十万彩礼,我和男方都举行了婚礼,为啥彩礼要退回? 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李莉律师解答: 根据有关机关关于适用《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十条规定,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有关机关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的;解读:也就是说,双方无论是经过订婚还是举行了民间婚礼,也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可知: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受我国《婚姻法》调整的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根据婚姻法的规定,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包括了工资、奖金、生产经营收益等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网友咨询: 张三系某事业单位职工,喜爱写作,每月除固定工资外,还有金额不等的稿费,张三每月将工资交于妻子李某,稿费留做自用。2015年,李某提出离婚,要求分割稿费收入,张三认为这是他的私房钱不同意分割,那么私房钱属于夫妻共同
新农合交费越来越高,而住院报销比例却越来越低,不知咋回事?上周我老父亲(71岁)住院7天花费4千3百多,仅报了2千2百多,比例仅百分之五十五。而早两年住院报销比例达到了百分之七十,是同一种病同一家县级医院同一位主治医生。盼哪位大侠能解释一下。 今年我们都没买,有些医保不报销的,一定要你住院才报销,哪有这样的说法,人家小病,感冒也要人家住院,什么道理嘛。 谁说门诊不能报销的?500元起付线,500元已上按比例报销的,其实新农合跟保险是一样,就是拿一些没报个的人钱来底消报个的钱,否则国家哪来的这么
我知道的是新农合所缴的钱只有在当地指定的医院取药还要收取20%的自付费,剩余的或一分也没用的,到第二年就一分也没了。当年的就再缴吧。 . 没钱,因为220是用于购买医保,有买医保看病时才可以报销。 我就是替村里收农合钱的,本地今年230元,80岁以上老人照样交钱,也没有先住院后交钱的先例,而且不住院根本不给报销只报门诊费百分之十到二十,也没有今年没用转下年的说法,都是一年一交不用到年底清零。 想当年我去做宣传的时候一人十块钱,跑了很多路做农民伯伯的工作,就是没几个交的,还有好几户人家的合作医疗
夫妻财产可以分为婚前财产和婚后财产,婚后财产是夫妻存续期间所得,除去法律规定属于个人财产的,都是共同财产。房产也可以是婚前财产,也可能是婚后财产。那么婚前房产如何界定呢? 网友咨询: 有子女,婚前房产,男方要求离婚。 四川释然律师事务所刘雪祥律师解答: 婚前财产为个人财产,不能分割,子女抚养以有利于子女健康成长为原则,不直接抚养子女一方支付抚养费。 刘雪祥律师解析: 一、婚前房产如何界定 1、房产的取得是以产权证作为国家确权的标志,如果你结婚前买的房子办下了产权证并且是你的名字,那么这房子就是
根据我国《婚姻法》的规定,能够分割的财产只能是夫妻共同财产,而夫妻的个人财产,如:夫妻的婚前财产,是不能被分割的,那么,婚前财产该怎样证明?婚前房产增值了算谁的? 网友咨询: 律师您好,我跟我男朋友打算今年结婚,我们在结婚前一起买了一套房子,写的我的名字。男朋友说结婚后再加上我的名字,请问这个房子属于我们的共同财产吗? 辽宁华峰律师事务所沙桂艳律师解答: 夫妻双方婚后对房屋产权登记的加名行为,视为是一方对另一方的自愿赠与行为,房产为双方共同拥有。 依据物权法的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
虽然《婚姻法》对此有明确规定,但是经过漫长的婚姻生活,很多婚前个人财产用于夫妻共同生活,遗失了产权凭证。为预防这种情况,当事人可以办理婚前财产公证。那么,婚前个人财产有哪些?怎么办理婚前财产公证? 网友咨询: 我们准的房子是老公在结婚前买的,现在我们已经结婚9年了,听说结婚8年婚前个人财产就可以转为共同财产,那这套房子是不是可以转为我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重庆鼎谋律师事务所向先银律师解答: 1980年的婚姻法(旧婚姻法)实施后,最高人民法院在1993年的司法解释中规定,对于一方婚前个人的财产,婚
同居期间男女开销难以控制,有时候会因为钱不够用而进行借款,很多时候往往是男方一方去借款,而女方不知道,如果说男方无力承担债务,那么女方是否应该承担,关于同居期间的债务谁来承担? 网友咨询: 去年和她开始同居的,现在想分手,她提出自己欠了10万块钱叫我还?想请教专业人士,我有义务还这个债务吗? 四川上浩律师事务所蔡静律师解答: 同居期间为共同生产、生活而形成的债权债务,可按共同债权债务处理。 蔡静律师解析: 关于未婚同居期间产生的债务谁来承担的问题,主要是认定如何是共同债务还是个人债务,具体看债
男女在领取结婚证的时候有一定的条件限制,主要可以分为形式条件和实质条件,而结婚年龄就属于其中实质条件中的一种,这是申请结婚登记的男女双方需要同时达到才行。那么,虚报结婚年龄会有什么后果吗? 网友咨询: 虚报结婚年龄有什么后果? 黄颖律师解答: 一般规定:法律规定的结婚年龄,是结婚的必备条件,是不可以由婚姻当事人随意改变的。虚报结婚年龄主要是尚未达到法定婚龄的人多报年龄,以达到结婚的目的。也有超过法定婚龄的人少报年龄的情形。一般少报年龄发现后指出其错误,予以批评教育,不必追究什么责任。而那种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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