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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还没有签合同想要辞职公司不放要怎么办 还没有签合同想要辞职公司不放的处理方法是: 可以要求用人单位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若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合同的,不用用人单位的批准就可以离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一、竞业限制违约金标准的计算方法是什么 竞业限制违约金标准的计算方法并没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三条 【保密义务和竞业限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保守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对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可以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与劳动者约定竞业限制条款,并约定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在竞业限制期限内按月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劳动者违反竞业限制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 二、竞业限制约定的期限 找法网提醒您,竞业限
在注册公司,公司经营范围须写在营业执照上。普通的产品销售及咨询服务可以直接写入经营范围,但特殊行业或产品需办理行业许可证后,方能写入经营范围。那么电子商务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电子商务公司经营范围有哪些,是什么? 泰和泰(深圳)律师事务所张运云律师解答: 电子商务公司经营范围有:商贸(贸易、电子商务)类有:百货(日用百货、服装服饰、鞋帽、皮革制品、玩具、洗涤用品、化妆品、护肤用品、摄影器材、音响设备及器材、体育用品、成人用品等);文化办公用品(纸制品、纸张、办公设备、办公耗
婚后房产分割纠纷怎么解决 1、婚后购买的商品房分割纠纷的处理 若房屋是双方婚后用夫妻共同房产购买的,则属于夫妻共同房产,不论房屋权属证书登记在夫妻哪方名下的,都是夫妻共同房产,由双方共同共有。 2、父母出资为子女购房的纠纷处理 (1)当事人结婚前,父母出资购买的房屋记在子女名下的,该出资应当默认为父母对自己子女的个人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则房屋属于双方共同共有。按照中国的国情,父母给子女买房,一般不会与子女签订书面房屋赠与合同。我们一般认为:父母将房屋产权登记在自己子女一人名下的,就是单
一、劳动合同的固定条款有哪些 劳动合同的固定条款有: 1.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2.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3.劳动合同期限; 4.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5.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6.劳动报酬; 7.社会保险; 8.其它。 《劳动合同法》第十七条 【劳动合同的内容】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
现在楼价那么贵,商品房的价格更是让人望而却步,在这种环境下,有些朋友就把关注点转移到了回迁房或者安置房。那么在购买二手安置房买卖合同前应该注意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在购买二手安置房买卖合同前应该注意哪些,是什么? 北京市北斗鼎铭(昆明)律师事务所高兵律师解答: 在购买二手安置房买卖合同前应该注意以下几个问题: 1、调查清楚拆迁前的产权性质,如果拆迁前具备产权证,只是拆迁后开发商没有及时办理,如果有拆迁协议书,虽然麻烦,但日后还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2、一定要办理公证手续,以免日收出现纠纷
一、信贷逾期了怎么办 信贷逾期了的处理方法: 1.及时还清欠款: 发现自己所借信贷有逾期时,首先应该及时将所借贷款及时还清。如果在还款宽限期内还清,一般是不会影响个人征信记录的。 2.主动与工作人员沟通: 还清所有逾期欠款后,借款人应该积极主动与贷款机构的工作人员进行沟通,说明逾期情况,逾期原因,并表明是非恶意逾期,请求从轻处理。 3.养成良好的使用习惯: 如果无法删除不良信用记录,借款人需要继续使用该信用贷款,按时偿还欠款,一般在五年后,个人信用可以自动更新。 二、信贷逾期的诉讼时效 信贷逾期
婚外恋的行为类型 婚外恋就是婚外情,是指已婚者与配偶之外的人发生恋情。其行为类型一般有以下几种: (一)一般的婚外情行为 是指男女双方与婚外异性,除同居或重婚外,一般的违反夫妻忠实义务的行为。 (二)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 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情形,是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不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三)重婚 重婚指有配偶者与婚外异性,以夫妻名义,持续、稳定地共同居住。 是否“以夫妻名义”是区别“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和“重婚”的关键;关于何谓“以夫妻名义”,在司法实践中,通常会综合以下
国家赔偿一般包括包括行政赔偿和刑事赔偿。赔偿内容包括三部分:一是对侵犯公民人身自由部分的赔偿,二是对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部分的赔偿,三是对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财产权造成损害部分的赔偿。那么国家赔偿案件受理条件有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国家赔偿案件受理条件有哪些,是什么? 福建鼎轩律师事务所韩鸿律师解答: 国家赔偿案件受理条件: (1)赔偿请求人应当是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受到损害的公民死亡,其继承人及其他有抚养关系的亲属有权要求赔偿;受到损害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承
一、不签劳动合同单位将承担什么后果 不签劳动合同单位将承担以下后果: 1.未签劳动合同需赔双倍工资; 2.未签合劳动同,劳动者可随时解除关系; 3.未签劳动合同能引起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成立; 4.单位不能以试用不合格为由辞退职工; 5.未签劳动合同依然不能免除为劳动者缴纳各项社保费的义务。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二、不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共同财产吗 找法网提醒您,不签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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