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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普通的交通事故,如果行为人逃逸的,是需要对交通事故负全责的。在交通肇事中,如果因为行为人的逃逸行为致人死亡的,人民法院是需要从重处罚的。 网友询问: 什么情况下构成肇事逃逸?会受到什么处罚? 安徽胜方律师事务所任印好律师解答: 1、明知发生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或弃车逃离事故现场的; 2、交通事故当事人认为自己对事故没有责任,驾车驶离事故现场的; 3、交通事故当事人有酒后和无证驾车等嫌疑,报案后不履行现场听候处理义务,弃车离开事故现场后又返回的; 4、交通事故当事人虽将伤者送到医院,
讯问犯罪嫌疑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但是对于女性犯罪嫌疑人并没有过多的要求,不同于讯问女证人,那就规定必须要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或者是搜身也是必需女性进行。 网友咨询: 公安机关如何讯问女性犯罪嫌疑人? 海南昌宇律师事务所宋子明律师解答: 讯问犯罪嫌疑人需要按照法律规定进行,但是对于女性犯罪嫌疑人并没有过多的要求,不同于讯问女证人,那就规定必须要有女性工作人员在场,或者是搜身也是必需女性进行。而犯罪嫌疑人只需要保证被讯问人的休息权、吃饭喝水这些基本的权利就可以了。并且需要在特定的讯问场所进行,
没有证据就污蔑他人算侮辱诽谤罪,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但是侮辱罪是告诉的才处理的情形,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网友咨询: 没有证据就污蔑他人算什么罪? 浙江天韵律师事务所欧向晖律师解答: 没有证据就污蔑他人算侮辱诽谤罪。 我国刑法规定,以暴力或者其他方法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但是侮辱罪是告诉的才处理的情形
有效的合同存在、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债权转让必须遵守一定程序。那么债权转让要想生效,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网友咨询: 债权转让要想生效,要满足哪些基本条件? 贵州文治律师事务所王杨律师解答: 债权转让的生效的基本条件主要有: (1)债权转让须有有效的合同存在。 (2)转让的债权须有可让与性。 (3)债权人与受让人须达成债权转让协议。 (4)债权转让必须通知债务人。 《民法典》第五百四十六条规定:债权人转让债权,未通知债务人的,该转让
多车连环追尾,在前车没有过错的情况下,几辆车在同一时间发生追尾时,一般都是由最后车负责事故的全部责任。 网友询问: 连环追尾的责任由谁来负责? 辽宁盛恒(太原)律师事务所辛晋宇律师解答: 视情况而定。 1、后车撞行驶中的前车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后车承担全部责任。 2、夜间前车没有尾灯,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3、前车在道路上停车后未按规定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设置警示标志,形成的追尾交通事故,前车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后车承担事故主要责任。 4、前车在道路

离婚财产保全

2024-08-07
离婚时能否申请财产保全 财产保全制度是民事诉讼的重要制度之一,对于保证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顺利执行具有重要作用。为防止离婚时一方当事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离婚财产保全的条件 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 2、必须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 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 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 5、必须是由当事人
担保人不可以履行不安抗辩权。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或者债务人具有破产等情形的,担保人不可以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网友询问: 担保人是否具有不安抗辩权,担保人可以对合同行使不安抗辩权吗? 天津云杰律师事务所李丽律师解答: 担保人不可以履行不安抗辩权。如果债权人有证据证明债务人的财产不足以履行全部债务或者丧失履行债务能力;或者债务人具有破产等情形的,担保人不可以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 担保人没有不安抗辩权,不安抗辩权是指在双务合同中,当事
当公司发展壮大后,为了更好地开展经营活动,可以在一些地区设立自己的分公司。设立分公司需要满足法律规定的一定条件,并按照法定的程序登记设立。那么申请设立分公司应提交哪些材料,设立分公司的程序是什么? 网友咨询: 申请设立分公司应提交哪些材料,设立分公司的程序是什么? 广东信达律师事务所张海峰律师解答: 分公司应提交的材料: 1、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领取); 2、《企业(公司)申请登记委托书》(领取,公司加盖公章),应标明具体委托事项和被委托人的权限; 3、法律、行政法规
江歌母亲江秋莲以生命权纠纷为由对刘鑫提起诉讼,并在今天正式开庭一事再次引发人们关注。 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产生的纠纷适用《民法典》的规定,受害人可以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也就是说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江秋莲认为,江歌是为了帮助刘鑫,但在危机时刻,刘鑫只图自保,存在一定过错,故应承担民事侵权责任。 同样依据该法,被侵权人死亡的,其近亲属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作为江歌母亲的江秋莲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
俗话说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庙,但是在现实生活中,如果把公司比喻成庙,公司的股东、老板比喻成和尚的话,有经商、讨债经验的人和法律界人士,往往认为其实“庙”更不可靠!那么企业逃债谁担责,企业逃债有哪些法律责任? 网友咨询: 企业逃债谁担责,企业逃债有哪些法律责任? 四川遂宜律师事务所贺泽恩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公司是独立法人,如果出现公司恶意逃债的情况,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但是,公司股东滥用公司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逃避债务,严重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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