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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租赁,简称转租。是指承租人在租赁期内将租入资产出租给第三方的行为。那么,租客未经房东同意将房子转租他人,转租合同有效吗? 一、租客未经房东同意将房子转租他人,转租合同有效吗?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出租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承租人转租的,可以在六个月内提出异议,请求认定转租合同无效。即出租人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后,有六个月的期限来行使解除权或者请求认定转租合同无效。出租人在这六个月内未行使的,应认定转租合同有效。 二、哪些情形下不能转租? 1、“承租人拖欠租金的”、“承租人在承租房屋内擅自搭建的”
网购平台有很多,网上购物也十分方便,消费者购买的商品下单后就会陆续送达。那么,收到货发现买到“三无产品”,该如何维权呢? 网友咨询: 网上购物买到三无产品该如何维权? 湖北山河律师事务所夏振华律师解答: 1、收集证据。证据包含商家的广告宣传以及和商家客服的聊天记录。以及买到的实物照片。作为消费者在发现买到三无产品后,第一时间固定好这些证据,因为这是维权过程中最重要的一环。 2、协商。与对方沟通说,证据已经固定,讲清自己的诉求。能协商解决就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就找专业律师对接,通过律师来维护自
公司是可以设立董事会的,而董事会是公司的重要权力机构,对公司的很多重要决策可以进行表决,表决通过的就可以执行,那么董事会的职权有哪些? 董事会的职权有哪些? 1、负责召集股东会,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股东会属非常设权力机构,股东们只有在会议召开时才行使自己权利。因而当公司重大事项需要股东会决策时,必须通过会议的形式。而股东们又分散于各地,董事会有义务召集各股东参加股东会会议。为了让股东们了解公司的经营管理情况,及时调整方针政策,董事会有义务将自己的经营活动及公司情况向股东会报告。 2、执行股东会
拿到判决书后,等判决书生效后且被告在履行期内未履行义务的,胜诉人就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申请执行期限是两年。 网友咨询: 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是怎样规定的? 四川林志律师事务所滕高翔律师解答: 申请强制执行的时间具体是: 1.一审判决下发后的15天内,如双方均未对该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则该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判决下发的15天之后,被告在履行期内未履行义务,此时你就可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2.一审判决下发后的15天内,如双方或一方对该民事判决提起上诉,则二审法院作出生效判决后,该民事判决书已经生效,被
我们在生活中都听说过债务转让和转移的说法,债务转让与债务转移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法律行为,那么对于二者有哪些区别呢? 网友咨询: 债务转让和债务转移有何区别? 河北铠嘉律师事务所朱光达律师解答: 债务转让和债务转移的区别: 1、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债务人、债权人将和第三人达成转让协议,即债务转移时必须经债权人同意,否则不发生法律效力。但是在债务转让的情况下,第三人单方表示代替债务人清偿债务或者与债务人达成代替其清偿债务的协议,但并没有与债权人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 2、在债务转移的情况下,第三人将加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第五项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网友咨询: 在公司组织的游览活动中受伤,算工伤吗? 四川瀛卓律师事务所伏思潼律师解答: 公司组织的游览活动是公司的一项正常工作安排,因此,参加活动属于因工外出,在景区内受伤,属于因工作原因受到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用人单位通过组织员工外出旅游、调研等团建活动,作为额外员工福利,以提高员工凝聚力和工作的积极性,该形式已成为潮流和多数公司的惯例。团
因将小区的公共游泳池占为己有,并在其中养鱼种菜,湖南株洲醴陵市一小区业主刘某被业主委员会告上法庭。日前,一审法院判决刘某恢复游泳池原状,不得妨碍业主委员会对游泳池的管理使用。 在本案中,小区内的泳池并没有卖给刘某,所以刘某对于泳池并没有所有权,泳池的所有权是属于开发商的;既然刘某没有所有权,那么就当然不能将泳池私有化,不能在泳池进行养鱼和填土种菜,刘某的这种行为是对开发商权利的侵害,而又由于开发商现在把泳池移交给业主委员会管理使用,所以业委会有权要求刘某将泳池恢复原状。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
临时股东大会,指根据法定的事由在两次年度股东大会之间临时召集的不定期的股东大会,以决定临时出现需要股东表决的公司重大事宜。那么,公司能随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吗?召开的条件是什么? 一、公司能随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吗?召开的条件是什么? 公司通常是不可以随意召开临时股东大会的。只有符合一定条件才能召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两个月内召开临时股东大会: 1、董事人数不足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 2、公司未弥补的亏损达实收股本总额三分之一时; 3、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十以上股份
随着价值观念的日益多元化,离婚和再婚不再被歧视性地认为是个体的污点和失败,而更多地被看待为是对人生的第二次选择和重启。再婚家庭成员间的感情联结相较于初婚家庭薄弱,不可避免地要面临“剪不断、理还乱”的家庭关系和财产关系。 网友咨询: 继子女和养子女的继承顺序是怎样? 山东岱松律师事务所王萍律师解答: 合法收养的养子女和有抚养关系的继子女都是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顺序是一样的,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应该共同协商分割遗产。但是如果有遗嘱,那就应该按照遗嘱进行分配。 法定继承的顺序: (一)第一顺序:
抵销,是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债务,各以其债权充抵债务的履行,双方各自的债权和对应债务在对等额内消灭。 网友咨询: 抵销权是什么权利? 贵州乾合律师事务所冯亮达律师解答: 抵销权在性质上是形成权,依据当事人单方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抵销效果,导致权利、义务变动。抵销属于形成权,不得附条件或者附期限,抵销附有条件或期限的,抵销的意思表示不生效力。同时,行使抵销权系处分债权的行为,因此需要抵销人有处分权。 抵销权可以通过通知的方式行使,也可以通过提出抗辩或者提起反诉的方式行使。抵销权的行使并不要求必须提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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