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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保候审程序

2024-07-12
取保候审的程序 1、取保候审的申请。 被羁押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犯罪嫌疑人被逮捕的,其聘请的律师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申请取保候审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2、取保候审的决定。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在接到取保候审的申请书后,应当在7天之内作出是否同意的答复。决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的,应当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检察院检察长或者人民法院院长批准,并签发《取保候审决定书》和《执行取保候审通知书》,并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提出保证人或交纳
房租到期租客不搬走,出租人可以请求房地产主管部门责令其迁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承租人支付逾期租金,违约金以及损害赔偿等 网友咨询: 租客搬走了,但营业执照地址不变更不迁走怎么办?会产生什么影响? 河南盈亨律师事务所左瑞瑞律师解答: 对方租赁了您的房屋,并且用该房屋的地址注册了公司,现在你们的租赁合同已经终止,对方也已经搬走,现在其对该房屋已经没有使用权,其应当变更注册地址,否则构成对您物权的侵权,您可以要求其排除妨害变更地址。并且现在其对房屋已经没有使用权,如果继续使用该地址不想工商局申
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车辆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过期未检车是违法行为。 网友咨询: 审车时间是否可以超过一个月? 福建重宇合众(福州)律师事务所毛智怡律师解答: 机动车审车时间不可以超过一个月。 机动车登记管理规定,车辆未按照规定期限进行安全技术检验的,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也就是说,过期未检车是违法行为。 逾期不审车的处罚: 1、车辆脱审时间在三个月以内的,直接补办就可以,会收到口头警告,不罚款; 2、
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网友咨询: 轻微肇事逃逸应该怎样处罚? 北京市盈科(东莞)律师事务所何思为律师解答: 轻微事故肇事逃逸的处罚有: (一)逃逸尚未构成犯罪的处罚: 1、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2、机动车驾驶人造成致人轻伤以上或者死亡的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一次记12分; 3、机动车驾驶人造成致人轻微伤或者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流程:1、自行清算;2、进行公告;3、办理注销:国税办理注销手续,地税办理注销手续,银行账户注销手续,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网友咨询: 个体营业执照怎样注销? 山东安航律师事务所艾克江律师解答: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流程如下: 1、自行清算;2、进行公告;3、办理注销:国税办理注销手续,地税办理注销手续,银行账户注销手续,营业执照注销手续。 注销营业执照需要的材料为: 1、提供营业执照正副本;2、法人U盾及身份证复印件;3.如旧版执照还需提供税务登记证正副本、组织机构代码
民间借贷能否约定利息 首先,民间借贷可以是有偿(有息借款)也可以是无偿(无息借款)的,是否有偿(有息)由借贷双方约定。因此,民间借贷可以约定利息。 其次,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对支付利息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视为不支付利息”,民间借贷只有双方事先在书面或口头协议中约定为有息借款,出借人才能要求借款人在还本时支付利息;否则,一律视为无息借款,出借人不得要求借款人支付利息。 再者,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一十一条第二款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款合同约定支付利息的,借
不少夫妻在结婚后才开始买房,一般会在房产证上写两个人的名字,房产属于双方共同拥有,那么,结婚后能不能以个人名义买房?房产属于谁?一起来看看吧! 一、结婚后能不能以个人名义买房?房产属于谁? 结婚后,买房可以只写一个人的名字,但是如果没有特别约定,登记在一个人名下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需要当做个人财产,双方最好签个协议或者确认书,确认房产属于一方的个人财产。 二、夫妻共同财产有哪些?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1、
将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列入检疫传染病管理对出入境人员主要有以下影响: 1.对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进行卫生检查。 2.对检疫传染病染疫人进行隔离。 3.对检疫传染病染疫嫌疑人进行将其留验。 【法律依据】 《国境卫生检疫法》第四条规定,入境、出境的人员、交通工具、运输设备以及可能传播检疫传染病的行李、货物、邮包等物品,都应当接受检疫,经国境卫生检疫机关许可,方准入境或者出境。第十二条规定,国境卫生检疫机关对检疫传染病染疫人必须立即将其隔离,隔离期限根据医学检查结果确定;对检
近日,广东广州,一女子前往移动营业厅,为自己的亡母办理注销手机号。结果办理业务的工作人员告知女子需本人前来办理。女子表示自己已经提供了所有的证件,工作人员连看都不看,就是要求本人来办理,认为是对自己母亲的不尊重,真的是太离谱了。那么女子代亡母办理注销业务,符合法律规定么? 首先,女子母亲生前到该公司办理了入网手续,即代表双方之间,实际上形成了电信服务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第562条规定,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根据双方合同约定,当事人死亡的,其亲属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去世者的身份证、关系证明
被新型冠状病毒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的处理有以下规定: 《传染病防治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对被传染病病原体污染的污水、污物、场所和物品,有关单位和个人必须在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指导下或者按照其提出的卫生要求,进行严格消毒处理;拒绝消毒处理的,由当地卫生行政部门或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进行强制消毒处理。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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