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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是一个法制的社会,很多与生活息息相关的事情都离不开法律。信用卡已是人手一卡,但稍消费过度就会引来不少的麻烦。那关于信用卡诈骗罪的立案规定是什么? 网友咨询: 信用卡诈骗罪怎么立案的? 浙江安阳律师事务所周建雷律师解答: 首先,将立案材料提交给经侦大队或市公安局经侦支队。并如实陈述案发经过情况提供相应的证据材料,主要包括犯罪嫌疑人在办卡开户时的登记资料或被盗用、冒用信用卡用户的资料、被骗款项的银行帐单,银行催收通知凭据等,并配合公安机关做笔录,取得报案回执单。公安机关对已经接受的材料进行核对
吸毒本身是一件游走于违法与犯罪之间的危险行为,有些时候,连吸毒人员都不清楚自己怎么成了犯罪人员。更值得警惕的是,有些人虽然不吸毒,但身边有吸毒朋友,也很可能涉嫌犯罪。 网友咨询: 强迫他人吸毒会构成犯罪吗? 湖南大义律师事务所卢林益律师解答: 会构成强迫他人吸毒罪。 强迫他人吸毒罪,是指违背他人意志,使用强迫他人吸毒罪,是指违背他人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暴力、胁迫或者其他强制手段迫使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行为。 《刑法》对此罪没有规定“情节严重”作为必
职工因工死亡的,近亲属可主张“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及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等3项待遇。 网友咨询: 职工死亡家属可以得到哪些补偿? 江苏昶兴律师事务所李玲玲律师解答: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死亡(已参加工伤保险的),其近亲属按照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领取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参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如果不属于工亡,可以从侵权人处领取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 具体标准如下 1、丧葬补助金按省、自治区、直辖市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个月的标准发给
医方为了心理踏实,往往会让患方写下“患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起诉或要求赔偿”的“保证”,但实践中,签署协议后,患方经常会出现对赔偿协议不满或反悔,而要求法院或仲裁机构撤销协议。那么签了医疗责任协议后,还可以起诉吗? 网友咨询: 签了医疗责任协议后,还可以起诉吗? 河南继春律师事务所张耀华律师解答: 签了医疗责任协议以后仍然是可以起诉的,因为造成患者人身伤害的免责条款是没有任何的法律效力的。如果说,是因为院方主观过错发生了医疗事故,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起诉要求医院进行赔偿的。患者在做手术之前家属所签订的
担保合同作为从合同,主债务合同无效的情况下,担保合同也会被认定为无效。在主合同借款涉及到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刑事犯罪的情况下,作为担保人是否就不用承担担保责任了呢? 网友咨询: 民间借贷涉嫌刑事犯罪,担保人还要承担责任吗? 河北十力律师事务所孔英律师解答: 涉及诈骗类犯罪的借款合同中,诈骗行为本质上仍属欺诈行为,合同相对方既可以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变更或撤销,也可主张合同有效。因此,借款合同并不当然无效,担保合同也并不当然无效,担保人不能仅以借贷行为涉嫌犯罪
私刻公章罪是指个人或者其他组织私自篆刻其他企业公章的行为。公章,是一个单位、企业、事业、团体、学校的法定代表标志。 网友咨询: 私刻公章罪的立案标准是什么? 海南外经律师事务所符森森律师解答: 私人刻制公章,按照通俗的理解,那有可能是刻制国家机关的公章或者是私人企业的。其实这一行为应该称作是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罪或者是伪造公司企业印章罪。至于立案标准,主要在于印章的再现,至于什么是再现,主要在于文件上有用到这一个印章。这是一种行为犯,只要行为人实施了伪造公司、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印章的行为,原
有的车主为了躲避电子监控系统的抓拍,故意套用车牌,这种行为不仅严重干扰了道路交通秩序,危害了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也给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带来了不利的影响造成了严重的交通安全隐患。 网友咨询: 套用车牌要承担哪些法律后果? 辽宁金正律师事务所王守志律师解答: 车辆套牌,是指没有按照正常法律程序到交管部门办理领取牌照手续,而是通过非法伪造、变造并套用其它车辆的号牌及证件的情形,套牌即为假牌照。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

劳动仲裁法

2024-07-02
劳动仲裁法基本介绍 劳动仲裁法,全称《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通过。为了公正及时解决劳动争议,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制定的法律。2007年12月29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十届第80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于2007年12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8年5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
鉴于医学复杂和专业,医疗损害责任的认定依赖于医疗损害鉴定。医疗损害责任的认定,鉴定机构通常扮演着“准法院”的地位,鉴定人充当着“准法官”的角色。即所谓的“以鉴代审”。那么对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意见进行质证,司法鉴定是什么? 网友咨询: 对医疗损害司法鉴定意见进行质证,司法鉴定是什么? 广东诚博律师事务所杨武律师解答: 《司法鉴定程序通则》第二条规定,司法鉴定是指在诉讼活动中鉴定人运用科学技术或者专门知识对诉讼涉及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关于司法鉴定内涵和外延,从对质证的角度
在夫妻的生产生活过程当中,难免会产生一定的夫妻债务,要对夫妻债务进行清偿的话需要遵守相关原则。那么夫妻债务的清偿原则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夫妻共同债务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广西大海律师事务所唐甜恬律师解答: 离婚导致男女双方间夫妻关系和财产共有关系的消灭,双方按照法律规定确定共同财产的分割方式。但是,为了保护债权人的合法权利不因婚姻关系的变动而受到侵害,这种分割解决的仅是男女双方之间的财产关系,对债权人等其他第三人并不产生法律约束力,不能产生导致男女双方对债权人的债务消失或变化的法律后果。男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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