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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都知道车辆越来越多,对此我们国家在交通秩序上面的规定也越来越谨慎,对于车辆的出行我们有着相应的规定,必须要取得驾驶证,相应系上安全带,那么对于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如何处罚? 网友咨询: 驾驶人不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如何处罚? 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黄蓉律师解答: 汽车安全带是为了在碰撞时对乘员进行约束以及避免碰撞时乘员与方向盘及仪表板等发生二次碰撞或避免碰撞时冲出车外导致死伤的安全装置。如果是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会被扣两分,并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机
2013拆迁补偿方式 2013国家最新拆迁补偿标准规定: 屋拆迁的法定补偿方式有两种:货币补偿和房屋产权调换。被拆迁人可以选择拆迁补偿方式。然而现实社会生活中,特别在实行产权调换时还会涉及以货币补偿为补充。因而房屋拆迁补偿方式往往是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相结合的方式。 (一)货币补偿,是指拆迁人与被拆迁人通过协商一致,将被拆迁的房地产及附属物估价,由拆迁人支付货币以取得被拆迁房屋的所有权。实行货币补偿后,拆迁人就不必另行交付房屋给被拆迁人。 (二)房屋产权调换,是指拆迁人用异地或者原地再建的房屋与被
如果共享单车本身存质量问题,用户骑行出现安全事故后,共享单车平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无论何种原因,只要能证明是由单车质量问题导致事故发生,受害人都可要求共享单车平台承担违约责任、进行赔偿。 网友咨询: 共享单车致人损害应该找谁赔? 广东德寰律师事务所刘艳敏律师解答: 单车运营方在特定区域投放共享单车供注册用户有偿使用,对其投放的车辆有进行检查、维护、维修的义务,以确保投放的车辆性能良好、无安全隐患等。如果共享单车本身存质量问题,用户骑行出现安全事故后,共享单车平台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无论何种原

自首和立功

2024-07-01
自首的构成 自首可以分为一般自首和特别自首。一般自首是指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特别自首是指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 (一)一般自首的构成条件如下: 1、自动投案 在通常情况下,自动投案是犯罪分子主动、直接向公安、检察或者审判机关投案。但是在下列几种情况下也应视为自动投案: (1)犯罪分子向其所在单位、城乡基层组织或者其他有关负责人员投案的; (2)犯罪分子因病、伤或者为了减轻犯罪后果,委托他人先代为投案,或者先以
众所周知,驾驶机动车时必须要集中注意力,不可分心,否则是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的,如果发生交通事故,轻微的事故可以自行协商赔偿问题,否则可以报警处理,那么交通事故中判定双方承担同等责任的应该怎样赔偿,还有必要打官司吗?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双方同等责任还有必要打官司吗? 云南鼎麒律师事务所黄蓉律师解答: 同等责任不一定要打官司,视情况而定: 1、如果双方当事人能够达成协商,则不需要再打官司; 2、如果协商不成,负事故的同等责任有必要打官司。因为虽然是同等责任,但各自的损失数额不一样,各自承担的责任
合伙企业与其他企业不同,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承担的是有限责任,但是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所有合伙人需要承担连带责任。 网友咨询: 合伙人对于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什么责任? 北京市京师(长沙)律师事务所黄春香律师解答: 合伙企业对其债务,应先以其全部财产进行清偿。合伙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的,普通合伙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合伙人由于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清偿数额超过其合伙协议约定的亏损分担比例的,有权向其他合伙人追偿。 对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一个合伙
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的主要医务工作人员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在接诊运输、登记检查、护理治疗诊疗等活动程序中,未尽到应有的措施和治疗水平或措施不当、治疗态度消极、延误时机,告知错误,误诊漏诊、弄虚作假错误干预等不良行为,以致病员智力、身体发生了不应有的损害或延误了治疗时机造成了病情加重或死亡所产生的生命财产有额外损失的情况。 哪些情况不属于医疗事故? 1、在为抢救垂危患者生命而采取的紧急措施造成不良后果的不属于医疗事故。即在紧急情况下为抢救病人的生命,医
财产刑是以剥夺犯罪分子的财产为惩罚内容的刑种,有没收财产和罚金两种。没收财产是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强制没收其个人所有财产的一部分或全部;罚金是法院判处犯罪分子强制其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的金钱。 网友咨询: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哪些事项? 广西贵鹏律师事务所梁小容律师解答: 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的执行,是指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裁判主文确定的下列事项的执行: (一)罚金、没收财产; (二)责令退赔; (三)处置随案移送的赃款赃物; (四)没收随案移送的供犯罪所用本人财物; (五)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相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网友咨询: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可以解除吗? 广东万里海天(珠海)律师事务所曾敏律师解答: 附生效条件的合同可以解除。 当事人对合同的效力可以约定附条件。附生效条件的合同,自条件成就时生效。这只是对合同效力生效时间的约定,并不影响达到一定条件时,合同可以约定解除和法定解除。 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房屋强拆纠纷

2024-07-01
房屋强拆如何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的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房屋强拆分为合法强拆和违法强拆两种情形:如果是合法强拆则按照以上规定补偿;如果是违法强拆除了按照以上规定补偿外,还应该赔偿拆迁给被拆迁人带来的相关损失。 房屋强拆补偿纠纷如何解决 根据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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