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洗钱罪

2024-08-10
洗钱罪犯罪构成 (一)洗钱罪侵犯的客体 洗钱罪侵犯的客体是复杂客体,即国家关于金融活动的管理秩序、社会管理秩序以及司法机关查处犯罪的正常活动,且主要是破坏了国家的金融管理秩序。 洗钱活动是近二十多年来伴随着毒品犯罪、黑社会等有组织犯罪在世界范围内日益猖獗的一种新型犯罪活动,其主要危害在于刺激、促进以攫取财产为目的的犯罪发生,破坏国家对金融活动的管理秩序,妨害社会管理秩序,阻碍司法机关查处犯罪的正常活动。 (二)洗钱罪的客观行为方式 根据《刑法》第一百九十一条和《刑法修正案》(六)的规定,洗钱罪的
离婚子女抚养费包含哪些 《婚姻法》司法解释一第21条规定,离婚子女抚养费包括子女生活费、教育费、医疗费等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学历教育的教育费应当负担,但是因为上收费较贵的私立学校,贵族学校所多支付的择校费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够而产生的赞助费,不应当属于抚养费。 子女就读未经父母双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该笔费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 抚养费以必要为限,子女购买电脑手机等、外出旅游的费用、购买商业保险的费用等,该些费用的支出没有法律依据,父母可以拒绝支付。 子女大病及绝症的医
交通肇事罪不起诉,帮助彭某免于定罪判刑 彭某涉嫌交通肇事致人死亡(含“逃逸”情节)---弘一合肥胡建建律师担任辩护人 一、案情简介 2021年5月,王某无证驾驶一辆无号牌三轮摩托车沿合肥市蜀山区西一环由北往南行驶至五里墩立交桥北入口处时,追尾碰撞本案嫌疑人彭某驾驶的一辆变型拖拉机,致王某受伤后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交通事故,事故发生后彭某驾车离开。经鉴定,王某符合道路交通事故头部损伤死亡。交警部门事故认定结果是彭某承担此次事故全部责任。 二、办案过程 在接受委托的第一时间,我们重点关注了交警部门出具
劳动合同的解除,是指当事人双方提前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效力,解除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劳动合同的变更:是指当事人双方对依法成立、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条款所作的修改或增减。 网友咨询: 周某于6月23日发生工伤,经治疗后于9月22日开始回原工作岗位上班。后因周某认为原班组安排让其一个人完成打包的工作不安全而拒绝服从工作安排,原班组则以周某不服从工作安排为由申请将其调离原岗位。公司遂召开了由公司领导、工会负责人、生产部长、班组长以及周某共同参加的专题会议,后公司作出《关于周某调离原岗位的通知》,将周某工
公司跑路、空壳公司、公司非法注销等情形,时常见诸于报端新闻,这种公司欠一屁股债,债权人维权路漫漫,坑人不浅,那么公司欠债不还股东是否要承担责任,公司欠债不还要股东承担吗? 网友咨询: 公司欠债不还股东是否要承担责任,公司欠债不还要股东承担吗? 江苏欣博律师事务所于邦志律师解答: 1、如果股东认缴了全部注册资本,那么非法律的其他规定,股东不再承担责任。 2、股东未全部认缴出资,公司有权要求股东认缴出资,其他股东有权根据出资协议要求未全部认缴出资的股东承担责任。 3、若公司资不抵债,已无存续的必要
现在房屋抵押已经普遍存在于房地产销售行业,也是公司企业借贷的重要方式。但是房屋抵押由于涉及大宗财产,因此房屋抵押登记有很多内容需要注意,那么房屋抵押的程序是什么,怎么进行房产抵押? 网友咨询: 房屋抵押的程序是什么,怎么进行房产抵押? 四川法锐律师事务所邓小琳律师解答: 房屋抵押的程序是: 1、向银行申请房子抵押贷款; 2、银行对借款人的贷款申请、购房合同等进行审查; 3、贷款合同签订并经公证后,银行对借贷人的存款和贷款通过转帐方式划入购房合同或协议指定的售房单位或建房单位。 进行房产抵押应房
离婚房产价值如何确定 离婚房产价值的确定应以法院分割房产时房产的市场价为准,而非购房时的合同价。 购房时的合同价和离婚房产分割时的市场价的价差属于房产的增值部分,离婚时同样应当予以分割。 司法实践中,离婚诉讼确定房产价值,首先由诉讼双方协商确定,协商不成才会委托专业房产估价公司进行评估。 父母能否参与离婚房产分割 夫妻离婚的诉讼只有两个当事人可以参加,即便是双方父母认为房产与己有关,也不能参与到诉讼中来作为共同原告、共同被告或诉讼第三人。 如果双方父母想在夫妻离婚诉讼中发表自己的意见,只能作为诉
一条新闻登上热搜,一名5岁女童跑入车道,与一辆正常行驶的摩托车相撞。所幸双方均无大碍。经认定,小女孩在没有监护人的带领下,加速横过道路,是导致事故的直接原因,其监护人负全责,摩托车驾驶人无责任。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本案主要是小女孩家长看护不力,摩托车并无过错,交警不和稀泥、公正判罚,体现了司法的原则和刚性,夯实了
经济补偿金是指在劳动者无过失的情况下,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 网友咨询: 宋某2002年3月进入山西某煤矿公司从事井下采掘工作,公司为宋某参加了工伤保险。 2014年7月2日,宋某在井下工作时被落石砸中腰部受伤,经过治疗后市人社局认定为工伤事故,劳动能力鉴定为十级伤残。 2021年3月,宋某以“身体不适应井下工作”为由申请辞职,之后双方解除劳动关系。 宋某能够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吗? 上海市大公律师事务所武敏增律师解答: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
不是所有公民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我国法律规定,月收入超过5000的公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网友询问: 每月的收入是否需要交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的缴纳条件是什么? 陕西英培律师事务所王喜梅律师解答: 不是所有公民都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我国法律规定,月收入超过5000的公民,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起征点确定为每月5000元。即每个月工资超过5千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 我国法律规定,应纳税所得额的计算:(一)居民个人的综合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额减除费用六万元以及专项扣除、专项附加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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