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如果你所在单位书面的纪律制度中明确规定了应对无故旷工若干时日的员工解除劳动关系,并且公示过或在日常的通知中及员工大会上宣布过制度条文,那么,单位对你的处理是合理且合法的。若单位制定劳动纪律没有经过相关的民主讨论程序,也没有公告和公示过,而且你无故旷工的时间和制度规定的时间不相符,你也可以认为单位的处理决定不合法并提出争议仲裁申请,要求单位在解除劳动关系之后对你进行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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