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担心走光打伞上班被开除,公司开除员工,是否需要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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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担心走光打伞上班被开除,公司开除员工,是否需要付违约金?

时间:2024-09-15 13:00 点击:6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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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开除员工,是不需要付违约金的。开除是指用人单位对具有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和企业规章制度,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其他违法乱纪行为而又屡教不改的职工,依法强制解除劳动关系的一种最高行政处分。

但是如果用人单位非法开除员工,是需要支付经济补偿金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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