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班途中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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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突发疾病算不算工伤?

时间:2024-08-12 12:43 点击:81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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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有的工作是需要能够对人体造成一定伤害的,如果说在工作中突然之间发生了病情,这种情况下算工伤吗?

根据法律规定,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对于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对于因工作原因突发疾病的情形,也属于工伤;但是对于因自身原因导致的疾病是不属于工伤的。

一、工伤的认定范围是什么?

1、从事本单位日常生产、工作或本单位负责人临时指定的工作的,在紧急情况下,虽未经本单位负责人指定但从事直接关系到本单位重大利益的。

2、经本单位负责人安排或者同意,从事于本单位有关的科学实验、发明创造和技术改进工作的。

3、在生产工作环境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造成职业病的。

4、在生产工作时间和区域内,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意外伤害的,或者由于工作紧张突发疾病造成死亡或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

6、从事抢救、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的活动的。

7、因公、因战致残军人复原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

8、因公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遭受交通事故或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伤害或者失踪的,或因突发性疾病造成死亡或者经第一次抢救治疗后全部丧失劳动力的。

9、在合理时间内其他合理路线的上下班途中发生意外属工伤。

二、视同工伤的情形有哪些?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2、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3、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 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但是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1、故意犯罪的。

2、醉酒或者吸毒的。

3、自残或者自杀的。

员工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由于工作场所的制约和工作环境的威胁甚至是工作内容的性质等因素,都可能导致工伤的发生。在工作时间由于工作引发的工伤,员工可以要求工伤认定和要求工伤补助,工伤赔偿金作为劳动报酬的一部分构成津贴,在法律上也是受保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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