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很多人在发生交通事故后通常会担心事故认定,认为只要拿到事故认定书,就可以解决问题了。但是,拿了事故认定书交警就真的不管了吗?让我们一起来看看。
案例:小明和小红在路口相撞,双方各执一词,无法达成一致。交警到场后,经过调查和勘察,最终出具了一份事故认定书,认定小明为主要责任方。小红拿到认定书后,以为事情就此结束了,不再处理。然而,几天后,小明却向法院提起了民事诉讼,要求小红承担赔偿责任。
法律条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五条规定,交通事故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事故认定书认定结果有异议的,可以依法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公安机关应当重新调查,并作出处理。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一百九十二条规定,对于因过错侵害他人合法权益而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结论:拿了事故认定书交警并不代表事情就此结束。若认为认定结果有误,当事人可以向公安机关提出书面申请重新调查。同时,若对方因事故受到损失,依法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此,当事人在拿到事故认定书后,仍需谨慎处理,避免因为疏忽而导致法律纠纷的发生。记住,法律无处不在,守法才能保护自己的权益。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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