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新车之后都需要给车买各种保险,很多新手车主对于车险这块往往都是一知半解,认为只要买了保险就可以高枕无忧了,实际并不是这样的,就是连很多“老司机”都不一定真正清楚。那么,发生交通事故时既有交强险又有商业三责险的情况,责任如何承担?
网友咨询:
发生交通事故时既有交强险又有商业三责险,责任如何承担?
河北志安邦律师事务所路士轩律师解答:
在我国目前的立法之下,人民法院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赔偿次序的基本原则是:按照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赔付,再由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赔付,最后由事故责任人赔偿的顺序处理。
上述基本原则的适用存在一个前提条件,即受害人同时起诉侵权人、交强险和商业三者险保险公司。
交强险的赔付不取决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采用何种归责原则,亦并不一定以侵权责任为基础,在具体案件的赔付时,遵循交强险分项(医疗项、伤残项、财产项)限额的规定。交强险应当赔偿精神损害。关于精神损害与物质损害赔偿在交强险中的赔偿次序问题,由请求权人选择行使。
路士轩律师解析:
车辆交强险的全称是“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是由保险公司对被保险机动车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受害人(不包括本车人员和被保险人)的人身伤亡、财产损失,在责任限额内予以赔偿的强制性责任保险。
车辆商业险就是给私人汽车加上一份保障。车辆商业险详细内容:第三者责任险、盗抢险、车上人员责任险、车辆损失险、车身划痕损失险、自燃损失险、不计免赔险。
发生交通事故时,首先由交强险保险公司进行优先承担,不足的部分由商业险保险公司依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仍有不足的部分,再由实际侵权人来承担。这样不仅保护了受害人的损失,也保护了被保险人的损失。
要注意的是,由于商业三者险合同中除非专门投保,通常都明确约定不赔偿精神损害,因此,精神损害在交强险中的赔偿次序势必会影响商业三者险赔偿数额和赔偿范围。要求由承保交强险公司有限赔偿精神损害的,有利于受害人获得更为充分的赔偿。
路士轩律师,200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研究生学历,现为河北志安邦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为人真诚和善,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求实的工作作风、周到的服务意识,办案认真、负责,能够充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2024-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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