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协议书的内容包括哪些,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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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协议书的内容包括哪些,是什么?

时间:2024-12-05 13:23 点击:13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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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时时都有发生,有些交通事故只是轻微的刮擦,没有造成其他的伤,自行解决就好了,但是涉及到的赔偿问题就需要协商解决,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双方在自愿、合法的基础上所签订的,具有法律效力。那么交通事故协议书的内容包括哪些,是什么?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协议书的内容包括哪些,是什么?

广东兴源律师事务所廖美玲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处理后协议书的内容包括交通事故简要情况和损失情况、各方的损害赔偿责任、损害赔偿的项目和数额、当事人自愿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赔偿方式和期限、调解终结日期。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广东兴源律师事务所廖美玲律师解析:

由公安交管部门调解赔偿,不是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必经程序,也不是诉讼的前置程序。调解协议不具有法律上的强制力,靠双方自觉履行,其中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各方当事人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经交警调解达成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性质,系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且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为有效合同。被告未按协议约定期限和赔偿数额向原告履行赔偿义务,系违约行为,应承担违约责任。

2、协议达成之后,被告反悔,原告可以违约之诉起诉。

3、原告在协议之外要求被告赔偿残疾赔偿金、鉴定费、被抚养人生活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请求,因该部分请求已超出协议约定赔偿范围,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仅造成人员轻微伤或者没有争议的财产性损失的交通事故,可以由一名交警适用简易程序进行处理,但是有交通肇事犯罪嫌疑的除外。

①交警固定现场证据,当事人撤离现场;

②交警根据现场证据和当事人、证人的叙述,记录事故状况;

③确定当事人的责任,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当事人签名;

④当事人请求调解的,交警应当场进行调解,并记录在调解结果中,当事人签名调解书生效;

      廖美玲律师,广东兴源律师事务所专职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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