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交通事故不能自行协商解决,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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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交通事故不能自行协商解决,是什么?

时间:2024-12-01 13:11 点击:107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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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发生交通事故后,并不是每一起交通事故都必须得有交通管理部门介入的,对于一些轻微的交通事故,当事人是可以自行对此进行协商处理的。那么哪些交通事故不能自行协商解决,是什么?

网友咨询:

哪些交通事故不能自行协商解决,是什么?

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梁敏河律师解答:

不能自行协商解决的交通事故的情形,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发生死亡事故、伤人事故的,或者发生财产损失事故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

(一)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或者驾驶的机动车与驾驶证载明的准驾车型不符的;

(二)驾驶人有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嫌疑的;

(三)驾驶人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嫌疑的;

(四)机动车无号牌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号牌的;

(五)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

(六)一方当事人离开现场的;

(七)有证据证明事故是由一方故意造成的。

驾驶人必须在确保安全的原则下,立即组织车上人员疏散到路外安全地点,避免发生次生事故。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

广东一粤律师事务所梁敏河律师解析:

对于一些轻微的交通事故,虽然可以当场协商处理,但最好及时向车辆保险公司报案,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或是保险公司的指示准备理赔手续。双方当事人达成损害赔偿协议,这个过程是双方互相妥协的过程,但同时也是双方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进行的,所以当事人应该认真考虑好自己能够承受的范围。

为避免对方反悔,最好对于双方达成的协议用书面形式记录下来,双方在协议上签字。如果以后有人对达成的协议反悔,而此份书面协议就是最好的证据。双方通过协商并达成赔偿协议后,应当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天气、当事人姓名、驾驶证号、保单号、车型、事故责任等做详细的记录,该记录也是今后找保险公司理赔的依据。

梁敏河律师,精益求精,认真负责,有丰富的办案经验,曾代理音集协、上海灿星的大量知产案件,有刑事案件、经济纠纷案件和交通事故案件处理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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