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有什么,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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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有什么,是怎样的?

时间:2024-11-28 11:41 点击:17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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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久久确定不了的交通事故的赔偿事宜,是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的,诉讼请求中赔偿的项目要具体、确定,同时也要符合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那么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有什么,是怎样的?

网友咨询:

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有什么,是怎样的?

四川友帆律师事务所刘浩凡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有:

1、人民法院居于主导地位。在赔偿诉讼法律关系中,人民法院处于主导地位,组织参加诉讼的其他参加者原告、被告,诉讼中的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等参加诉讼,进行损害赔偿方面的诉讼活动。

2、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诉讼活动。赔偿诉讼是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是属于民事侵权纠纷,在审理案件中各种诉讼活动要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分阶段进行。

如一审案件所适用的普通程序分起诉与受理阶段、审理前的准备阶段、开庭审理阶段等。人民法院在审理案件赔偿案件时,按普通程序分阶段进行审理。

3、诉讼参加人应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和履行诉讼义务。诉讼参加人是赔偿诉讼的主体,他享有处分实体权利的诉讼权利和处分诉讼权利的诉讼权利。

比如受害人接受调解,放弃部分原本属于自己应得的赔偿项目或金额,或提起上诉权、撤回上诉权,请求执行权,委托诉讼代理人权等。

四川友帆律师事务所刘浩凡律师普法: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人民法院应当保障当事人依照法律规定享有的起诉权利。

对符合本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起诉,必须受理。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原告对裁定不服的,可以提起上诉权。

四川友帆律师事务所刘浩凡律师解析:

法律要求当事人在诉讼过程中应履行诉讼义务主要有:

1、依法行使诉讼权利,尊重对方当事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行使。

2、遵守诉讼秩序。主要有按时到庭参加诉讼活动,遵守法庭纪律等。

3、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定、判决和调解书。

刘浩凡律师,现任四川友帆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该律师法律理论基础扎实,实务能力突出,临场应变能力强,庭审辩论能力卓越,曾取得四川省模拟法庭大赛全省第四名的佳绩。其办案思维方式独到,工作作风踏实严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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