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怎么赔偿受伤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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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怎么赔偿受伤一方?

时间:2024-11-24 13:02 点击:17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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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责任,是各方当事人对事故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承担的过错大小,可分为全部责任、主要责任、同等责任、次要责任以及无责任。同等责任意味着各方对事故损害发生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大小程度相同。那么交通事故同等责任,怎么赔偿受伤一方?

网友咨询:

我老婆骑自行车被机动车撞了(双方的车都有损坏),被撞到脑部和擦伤了脚趾和膝盖进了医院,当时做了CT,医生说检查脑部没有大问题就打了点滴后出院,车主也付了所有费用,但是后来我老婆后来觉得睡觉起来或躺下都有头晕眼花,去医院再次照CT,医生说没大问题,叫打5天的营养针就行了,后交警判双方同等责任,像这种情况车主怎么赔偿?

河北天诚佳信律师事务所郝淑巧律师解答:

交通事故双方当事人负同等责任的,按以下比例承担责任: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

机动车一方在交通事故中负同等责任的,承担60%的赔偿责任,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承担40%的赔偿责任。

机动车与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机动车一方负同等责任的,承担50%的赔偿责任。对于具体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交警队申请调解,也可向法院起诉。

河北天诚佳信律师事务所郝淑巧律师普法: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

(一)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二)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

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河北天诚佳信律师事务所郝淑巧律师解析:

赔偿的顺序应当为:

(1)机动车致害的,由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先行在保险有责或无责的责任限额内承担理赔,同等责任下,交强险的理赔限额为 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0000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最大理赔总数额122000元。

交强险理赔结束后不足的,如果致害一方有商业三责险的,则三责险的保险公司承担第一顺序的保险理赔义务。

(2)如果保险理赔都不足的,则剩余的损害由各方按照一定比例分担,具体可有:

机动车之间事故的,各自负担50%的比例;机动车致害非机动车、行人的,由机动车方承担60%的比例,非机动车、行人承担40%。

郝淑巧律师自2000年任河北天诚佳信律师事务所主任至今。 曾荣获“石家庄市十佳女律师”“优秀律师”等荣誉称号。 婚姻、继承诉讼是郝淑巧律师的强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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