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交通 > 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酒后驾车造成交通事故,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时间:2024-08-13 12:54 点击:148 次
字号:

危险驾驶罪是指触犯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之规定,在醉酒状态,或者以追逐竞驶、严重超载、违法运输危险化学品等方式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并危及公共安全所构成的犯罪。

网友咨询:

2020年8月25日晚,陈敬明驾驶小型越野车搭载乘车人王某苗沿上瑞线由普安县普天大道方向往普安县第一中学方向行驶。23时20分许,行驶至上瑞线2387公里加200米处时,因躲避查车,操作不当致使车辆撞上路边围栏及房屋,造成围栏、房屋及车辆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认定,陈敬明承担此次道路交通事故的全部责任。事故发生后,陈敬明企图驾驶车辆逃离事故现场,被民警当场查获。经贵州名鉴司法鉴定中心鉴定,陈敬明血液中检测出乙醇成分,其乙醇含量为88.32mg/100ml。

陈敬明会受到怎样的处罚?

四川鹏道律师事务所谢蕊忆律师解答:

陈敬明无视社会公共安全和国家交通管理秩序,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造成道路交通事故,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应依法惩处。

陈敬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在城市道路上行驶,造成事故并负事故全部责任,遇见公安机关查车时,逃避公安检查,应从重处罚。

陈敬明归案后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自愿认罪认罚,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被害人谅解,主动缴纳罚金,可从轻处罚。

谢蕊忆律师补充: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危险驾驶罪是指,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211大学毕业,曾在法院工作,专业化、责任感是我服务客户的理念,始终把客户的权益放在第一位,为客户量身打造最优质、最专业的解决方案。擅长领域:婚姻家庭 交通事故 经济纠纷等案件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