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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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伪造的驾照会怎样?
河北维则律师事务所李海燕律师解答:
使用伪造驾驶证的处罚如下:
1、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2、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伪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构成使用虚假身份证件罪。
根据刑法规定,在依照国家规定应当提供身份证明的活动中,使用伪造、变造的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情节严重的,处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3、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的,一次记12分。
河北维则律师事务所李海燕律师解析:
伪造、变造驾驶证的处罚:
1、伪造、变造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2、伪造、变造驾驶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驾驶证,构成伪造、变造、买卖身份证件罪。
《刑法》规定,伪造、变造、买卖居民身份证、护照、社会保障卡、驾驶证等依法可以用于证明身份的证件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六条,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驾驶证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变造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使用其他车辆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检验合格标志、保险标志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收缴,扣留该机动车,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当事人提供相应的合法证明或者补办相应手续的,应当及时退还机动车。
李海燕律师简介
任丘李海燕律师,现为河北维则律师事务所合伙人,2006年从事律师工作,执业期间承办过大量刑事,合同,劳动工伤 交通事故,婚姻家庭等各类件,担任多家企业法律顾问,办案认真,细致得到了当事人的广泛好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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