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犯醉驾120,能否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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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醉驾120,能否从轻处罚?

时间:2024-07-05 13:21 点击:6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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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20毫克/100毫升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初犯且无事故的,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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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犯醉驾120,能否从轻处罚?

黑龙江友致律师事务所米强律师解答:

初犯醉驾120,有可能会从轻处罚。

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120毫克/100毫升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初犯且无事故的,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6个月以下拘役,并处罚金。同时符合缓刑条件的,可以判处缓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黑龙江友致律师事务所米强律师解析:

醉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另外,根据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局发布的《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GB19522—2010)规定指出:饮酒驾车是指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缓刑的适用条件:

1、缓刑适用的对象必须是被判处拘役或者3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被判处超过3年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由于他们的罪行较重,社会危害性较大,不适宜放在社会上执行,所以不能适用缓刑。

2、适用缓刑的犯罪分子必须是犯罪情节比较轻微,悔罪表现比较好,放在社会上确实不致再危害社会的。

3、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对于累犯不能适用缓刑。

【法律依据】

《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危险驾驶罪】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

(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

(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

(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

(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前款第三项、第四项行为负有直接责任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有前两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米强律师简介

真诚待人,用心办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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