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车被追尾,能主张折旧费吗?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交通 > 新车被追尾,能主张折旧费吗?

新车被追尾,能主张折旧费吗?

时间:2024-06-28 11:39 点击:71 次
字号:

事故发生是有很多的诱因,不同的原因所造成的后果也是不同,其诱因可分为醉驾,违法交通规则以及追尾等方面,那今天主要来介绍追尾的相关知识。

网友咨询:

新车被追尾,能主张折旧费吗?

重庆雾都律师事务所孙小江律师解答:

正常情况下新车被追尾对方全责可以有折旧费,但是需要向法院提起诉讼才能够获得。

通常新车一年内是可以主张折旧赔偿费,但是如果需要提起诉讼就有点麻烦,并且不同地区法院并不是都支持折旧赔偿的。把折损费用算在汽车的商业险中的第三者责任险,超出的由车主自己垫付。有了法律支持和相关鉴定机构,折损费用才能完善。

根据相关规定,电子设备和火车、轮船以外的运输工具以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器具、工具、家居等为5年,残值比例统一规定为原价的5%;新车也属于运输工具因此折旧年限5年,残值率5%。

重庆雾都律师事务所孙小江律师解析:

交通事故车辆损失,可以进行物价定损后,要求对方赔偿车辆的折旧损失。从民法理论上讲,受害人要求赔偿的请求是合理、合法的。就可以要求对方赔偿。

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规定的侵权损害对象不仅包括权利,而且包括权利以外的受法律保护的合法利益。车辆减值损失只要符合民法上损失的构成条件,能够作为一种民法上损失进行认定,就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故车辆减值损失是一种属于民法范畴的损失,当事人可以就此主张权利,就侵权所致全部损失予以救济。对于车辆减值损失数额的认定,应依据法定的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果来裁判,法官不得随意酌定。

【法律依据】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  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

孙小江律师简介

重庆雾都律师事务所执行律师,执业5年以来已承办各类诉讼案件500余件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请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删除内容!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