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
你的位置:康鉴法律资讯 > 婚姻 >

起诉离婚应该提交哪些材料

(一)离婚起诉状及副本各一份(起诉书中要有明确的诉讼请求、事实与理由、财产的分割及子女的抚养要求,并提出相关的证据); (二)能证明其与被告的合法夫妻关系的结婚证或夫妻关系证明书; (三)夫妻共有财产的清单(含现金、存款、房产、股票、债券等等夫妻约定或法律规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的内容); (四)夫妻感情破裂或者没有破裂的相关证据; (五)一方有过错的相关证据; (六)身份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免责声明:本站部分转载文章,并不用于任何商业目的,仅供学习参考之用;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

2025-08-18

孩子抚养权会判给有固定收入一方吗

根据《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权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1条规定: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对于十周岁以上的未成年子女随父随母生活发生争议的,应考虑子女本人的意见。 《婚姻法》第三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

2025-08-18

双方订婚后女方反悔,彩礼、婚庆损失等如何返还?

我国《 婚姻法 》,并未对婚约及彩礼的给付标准作出规定,都只规定了禁止买卖婚姻和禁止借婚姻索取财物的内容。但目前我国很多地方的风俗习惯中,仍存在把订婚作为结婚的前置程序,在农村尤盛。一旦婚约解除,便引发纠纷。 网友咨询: 我俩会亲家时订婚,双方亲属大多都在场当场给了彩礼跟见面钱,这个女方悔婚能要回来吗? 筹办婚礼的相关花销呢?婚纱照、婚礼酒宴、烟酒、婚庆司仪等,现在白准备用不上了,这方面的开销女方应该承担一部分吗? 上海明庭律师事务所李翔律师解答: 法律一般只支持订婚时,结婚前的彩礼钱,若未结

2025-08-18

女方怀孕期间能起诉离婚吗

男女一方坚决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离婚或者男女双方达不成自愿离婚协议书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离婚。 离婚案件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户籍所在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对正在被劳教、被监禁的人起诉,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女方在怀孕期间和分娩后一年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按照计划生育的要求引起中止妊娠的,在手术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对于离婚诉讼,当事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法院已判决不准离婚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

2025-08-18

未经公证的自书遗嘱有效吗?伪造遗嘱的会丧失继承权吗?

按照我国《继承法》第五条规定:“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第二十条规定:“遗嘱人可以撤销、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自书、代书、录音、口头遗嘱,不得撤销、变更公证遗嘱。”公证遗嘱比自书遗嘱效力大。 网友咨询: 请问未经过公证的公公婆婆的自书遗嘱存在有效期限吗?那么伪造代数遗嘱违法吗?未经公证的代书遗嘱有效期是几年?伪造遗嘱丧失继承权吗?谢谢! 天津相臣律师事务所卢彦民律师解答: 是没有期限的,自书遗嘱需要立遗嘱人自

2025-08-18

怀孕离婚孩子归谁

怀孕期间法律规定男方不准离婚的,女方要离的话孩子会归女方,一般三岁以下都归女方,孩子姓氏可以跟母亲,孩子长大男方不能抢走,但是有探视权。一般情况下,两岁以内的孩子归女方抚养。两岁以上的孩子需要结合各方的经济条件、成长环境等因素,一般会判给更有利的一方。 《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 1、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

2025-08-18

离婚时财产应如何分割

《婚姻法》规定,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四十条 夫妻书面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各自所有,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予以补偿。 第四十一条 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

2025-08-18

夫妻一方擅自将共同财产赠与他人的,是否可以追回?

夫妻一方赠与共同财产的法律上某种情况下是可以追回的。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若夫妻一方超出日常生活需要擅自将夫妻共同财产赠与他人,赠与行为应当认定为无效,夫妻中的另一方有权请求受赠人返还。 网友咨询: 夫妻一方擅自赠与共同财产是否可以追回? 朱群群律师解答: 夫妻双方在处理夫妻共同财产上的权利是平等的,因日常生活需要而处理夫妻共同财产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决定,非因日常生活需要对夫妻共同财产做重要处理决定的,夫妻双方应协商一致,任何一方无权单独处分夫妻共同财产,若夫妻

2025-08-18

男方经常喝酒女方要求离婚的,夫妻财产如何分割?

夫妻在离婚的过程中会涉及到对财产的分割问题,此时就有可能出现一方为了争夺更多财产而私自将财产进行转移、变卖的情况,这个时候另一方就可以申请进行离婚财产冻结,也就是法律上的离婚财产保护。 网友咨询: 孩子已经长大22岁了,男方经常喝酒,严重影响了正常生活,更影响了孩子,假如离婚的话,家里只有一套30平米的房子,无生活来源,无积蓄,这套房子怎么分? 江苏天蝶律师事务所史林红律师解答: 离婚财产分割有协议分割和判决分割。 第一,《婚姻法》规定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

2025-08-18

孕期可以离婚吗

回答一:《婚姻法》第三十四条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鉴于此,如果要求离婚是男方提出的,法律不予支持;如果是女方提出的,法院认定夫妻关系确实破裂的,可以判决离婚。 回答二:如果怀的孩子确定是男女双方婚姻存续期间怀上的,当然算作是夫妻共同的孩子;在男女双方的婚姻存续期间,即使是妻子和别人怀上的,如果男方不能提供切实的依据,也得推定为该夫妻双方共同的孩子。该夫妻离婚时,可以协商

2025-08-18

Powered by 康鉴法律资讯 RSS地图 HTML地图

合作邮箱:tuolongfei@fox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