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婚后共同财产买房只写一方名字,另一方是否有权出售呢?这是一个涉及婚姻法和财产法的问题,让我们来一起了解一下。
案例:小明和小红是一对夫妻,他们在婚后共同财产中购置了一套房产,但只在小明的名下。突然有一天,小红想出售这套房产,但小明却不同意。这时候,小红是否有权出售这套房产呢?
根据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应当由双方共同管理、共同支配。而《物权法》第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关该财产的处理,应当经夫妻双方协商一致。
在这个案例中,虽然房产只在小明的名下,但根据法律规定,这套房产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小红同样有权参与管理和支配。因此,小红有权出售这套房产,但需要经过小明的同意。
结论:婚后共同财产购置的房产,即使只写在一方名下,另一方仍然有权参与管理和支配。双方应当协商一致,做出决定。希望夫妻间能够理解和尊重对方的权利,共同处理财产问题,维护家庭和谐。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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