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调解无效是什么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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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调解无效是什么意思

时间:2025-08-23 13:18 点击:124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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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规定:

第一百四十八条 当事人自行和解或者调解达成协议后,请求人民法院按照和解协议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制作判决书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

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离婚案件,由其法定代理人进行诉讼。法定代理人与对方达成协议要求发给判决书的,可根据协议内容制作判决书。

第一百四十九条 调解书需经当事人签收后才发生法律效力的,应当以最后收到调解书的当事人签收的日期为调解书生效日期。

一、当你是在上述条件下签收具有法律效力的调解书后,反悔那是没有任何意义的;

二、只有在非上述条件下(亲友、民间非调解组织)的签收的调解书,才有反悔的可能;三、就是第二条情况下签订的调解书,在没有证据表明具有胁迫等非法情况下签订的、在对方起诉法院时也有直接证据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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