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卡人死后透支消费,应该由继承人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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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卡人死后透支消费,应该由继承人承担责任吗?

时间:2025-03-05 12:15 点击:152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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遗产继承是指生前享有财产因死亡而转移给他人的死者为被继承人;被继承人死亡时遗留的财产为遗产;依照法律规定或者被继承人的合法遗嘱承接被继承人遗产的人为继承人;继承人依照法律的直接规定或者被继承人所立的合法遗嘱享有的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就是继承权。那么,持卡人死后透支消费,应该由继承人承担责任吗?

网友咨询:持卡人死亡后之后,其信用卡仍被不名人士使用消费,那么持卡人生前死后所欠银行的全部款项应该全部由家属承担吗银行的全部款项应该全部由家属承担吗?

福建诺佳律师事务所施丽仙律师解答:

持卡人死后透支消费不应该由继承人承担责任,被继承人的债务是指被继承人个人生前依法应该缴纳的税款、罚金以及应由他个人偿还的合法的财产性债务,持卡人死后透支消费不属于被继承人债务的范畴。

生前债务如果家属未继承财产,则没有义务偿还;死后债务谁使用,谁承担。

【法律依据】

根据《继承法》第三十三条,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施丽仙律师解析:

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遗赠抚养协议即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负担被继承人生养死葬的义务,被继承人的全部或部分财产在其死后转归扶养人所有。该方式主要出现在老人无人赡养的情况下。法定继承,即在上面三种情况都不存在的情况下,法律根据亲属关系的远近确定的顺序。

如果同时出现2种以上的继承情况,在这4种继承方式中,遗嘱扶养协议的效力最高,其次是遗赠,效力最低的是法定继承。

继承权的实现,亦称为继承权的兑现,指继承人依法取得继承权后,根据法定继承或遗嘱继承的方式取得遗产的法律后果。

继承权的实现要具备几个前提条件:

1、继承人在继承权主体的范围内;

2、继承权人没有丧失继承权;

3、继承权实现的内容是合法的,没有侵害国家、集体或者他人的合法利益。

《继承法》第2条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

要实现继承权,首先应明确自己是否具有继承主体资格,有遗嘱按遗嘱,没遗嘱按法定继承。继承开始后,任何一方继承人均有权提出分割遗产。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则可向人民法院提起遗产继承诉讼。

自2012年毕业后一直在律师事务所从事法律工作,致力于为当事人提供专业优质的法律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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