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离婚率的提高,再婚重组的家庭也越来越多,再婚家庭的离婚、继承逐渐成为婚姻家庭纠纷中的主要问题之一。那么,继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吗,如何认定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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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子女享有代位继承权吗,如何认定代位继承?
贵州万伦律师事务所孙永旭律师解答:
根据《继承法》的规定,代位继承的适用条件是:
1、代位继承必须是继承人先于被继承人死亡,也就是子女必须先于父母死亡。
2、有代位继承权的人仅限于被继承人的晚辈直系血亲,并且不受辈分限制,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有代位继承的权利,而被继承人的旁系血亲和长辈直系血亲都没有代位继承的权利。
3、代位继承人不管是一个人还是几个人,他们一般只能继承他们的父亲或是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4、继承人因违反法律规定而丧失继承权的,他的晚辈直系血亲不得代位继承。
只有完全具备以上四个条件,代位继承才能发生。如果继子女符合上述规定的,则享有代位继承权。
孙永旭律师解析: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我国继承法规定,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继承法意见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
在遗产继承时,只有发生我国继承法规定的故意杀害被继承人,或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或遗弃被继承人,或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或伪造、篡改、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这4种情形,继承人才丧失继承权。因此,继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没有对被继承人尽到赡养义务,并不丧失继承权。
因此,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亲生子女应有代位继承权。
孙永旭,贵州万伦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主任律师,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从业资格证A证和专职律师证(可在全国范围内承接办案),具有良好的法学教育背景和敏锐的法律思维。曾在国资委直管第九工程局法务部工作(二级工程建造师),专门负责处理公司法务及工程建设法律事务,积累了丰富的业务经验。从事专职律师至今,承办了多种类型的疑难复杂案件,具有精湛的诉讼技巧,为当事人避免或挽回了大量的经济损失。现孙律师组建了自己的律师团队,实行团队作业,根据不同的业务领域进行内部分工合作,确保专业化、精细化运作。目前,孙律师及团队担任数家集团公司、金融机构、建设工程企业的法律顾问,并与国内多家鉴定机构、评估机构及公证机关建立了广泛的业务合作关系。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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