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离婚自由和结婚自由一样,是婚姻法的基本原则,但男方提出离婚在一定情况下是受到限制的。那么,女方分娩完一年内,男方可以提出离婚吗?
网友咨询:
我的妻子方某在结婚前是个模特,结婚后她跟我说不打算要孩子,因为生孩子会导致身材走样,她的模特生涯可能就结束了,我用尽了各种理由才劝说她生下孩子,但是生了孩子以后,她想马上回到工作当中,为了减肥而节食,导致没有足够的奶水喂孩子,只能给孩子喝奶粉,更过分的是她参加了一个减肥班,把大量时间放在了减肥上,而不是照顾孩子,我认为她没有承担起做母亲的职责,不能好好的照顾好孩子,所以我想提出离婚为孩子找一个负责的母亲,请问在我妻子生完孩子6个月的时候,我提出离婚法院会准予吗?
山东齐法律师事务所胡雪蕾律师解答:
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在此限。
由此可以看出,一般情况下,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的,男方是不能提起离婚诉讼的。
胡雪蕾律师解析:
在婚姻家庭关系中,女方往往付出了更多的精力,在照顾家庭的生活中承担了更多的责任,特别是女方怀孕期间、分娩后以及中止妊娠后一段时间之内,无论是生理上还是心理上都比较脆弱,需要得到特殊的照顾和安慰。如果男方提出离婚,对于女方的身心容易造成很大的伤害。因此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四条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男方不得提出离婚诉讼”并不是说男方没有离婚自由权,只是在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前提下,推迟男方提起离婚诉讼的时间,上述三种情形消失后,男方仍可按我国《婚姻法》的相关法律规定提起离婚诉讼。如果男方提出离婚,人民法院认为确实有必要受理的,不受上述特殊期间的约束。
另外,如果女方出现婚后主动与婚外男性发生性关系或者在发生上述三种情形时,女方对男方的身体、生命有严重威胁,或者女方对婴儿有遗弃、虐待行为,或下落不明,男方是可以提出离婚的诉讼请求的。
法学硕士,拥有深厚法学功底,专注于婚姻家庭、劳动争议、债权债务、交通事故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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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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