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继承,又称指定继承,是法定继承的对称。是指被继承人生前通过立遗嘱的形式确定其个人财产在其死亡后的继承人及分配的法律制度。那么口头遗嘱是如何订立的,怎么才具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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口头遗嘱是如何订立的,怎么才具有法律效力?
广西桂港律师事务所吴伟光律师解答:
口头遗嘱的订立:
遗嘱人在生命垂危等危急情形下,找到两名以上的见证人在场,由遗嘱人口述遗嘱内容。见证人可做记录,但记录内容因危急情形,遗嘱人无法修改、更正。见证人也可不做记录,以见证人记忆的为准。
《继承法》第十七条,遗嘱的形式
公证遗嘱由遗嘱人经公证机关办理。自书遗嘱由遗嘱人亲笔书写,签名,注明年、月、日。代书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由其中一人代书,注明年、月、日,并由代书人、其他见证人和遗嘱人签名。以录音形式立的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遗嘱人在危急情况下,可以立口头遗嘱。口头遗嘱应当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用书面或者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的口头遗嘱无效。
广西桂港律师事务所吴伟光律师解析:
在日常生活中订立口头遗嘱要注意以下几点:1.只有在濒临死亡等危机时刻订立的口头遗嘱才有效。2.在订立遗嘱时条件允许应录音,确认被继承人神志清醒、语言清晰。3.口头遗嘱需要有两个以上的合法见证人在场见证方能有效。4.口头遗嘱应当用当地通用的语言进行陈述,语言要准确明了,不能含糊不清,摇头或者点头的表示,不认为是口头遗嘱。
订立口头遗嘱的见证人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一)具有完全行为能力
(二)不能是继承人和受遗赠人
(三)与继承人、受遗赠人无利害关系口头遗嘱会一直有效吗口头遗嘱不会一直有效。
法律之所以给口头遗嘱设这么高的门槛,是因为口头遗嘱不像其他形式的遗嘱能够留下“痕迹”,因此很难判断它是否真实存在,即使真的查明了有口头遗嘱的存在,要确认遗嘱人的真实意思又是另外一个难题。
吴伟光律师,本律师执业十多年,专注民事、刑事、行政诉讼法律服务,在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刑事辩护、房产纠纷、经济纠纷、合同纠纷等方面有丰富独到的经验及高超的诉讼技巧,秉承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原则,竭诚为当事人服务。
2025-0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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