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怎样计算,如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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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怎样计算,如何处理?

时间:2024-11-06 12:12 点击:76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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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多人由于不够理性,不懂法律,导致离婚时子女抚养、财产分割等很多问题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离婚后继续发生冲突和矛盾。那么离婚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怎样计算,如何处理?

网友咨询:

离婚两个孩子的抚养费怎样计算,如何处理?

四川府城律师事务所李虹谷律师解答:

一般来说,双方可先行协商,若能协商一致的,法院会按照双方协商的结果来确定。如果双方就抚养费问题无法达成一致意见;

法院会参考双方分居期间不与孩子共同生活的一方支付抚养费的数额,如果没有支付抚养费或者没有分居,那么则会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等因素综合确定。

一般来说,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20%-30%的比例给付;

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50%;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三十七条 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关于子女生活费和教育费的协议或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

四川府城律师事务所李虹谷律师解析:

对于有两个子女的,双方各抚养一个的,实务中抚养费按下面的情形来考虑:

1、夫妻离婚后,双方经济条件相当,子女的年龄相当,抚养费开支大体一致的,这种情况下各抚养一个子女,相互不再支付抚养费。

2、如果一方的经济条件明显优于另一方,或者子女的抚养费开支并不对等,这样即使各抚养一个子女,另一方也可以仍要求对方支付一定的抚养费差额。

3、离婚协议或法院判决,各抚养一个子女,相互不支付抚养费的,特殊情况下,如果其中一方直接抚养的子女出现重大开支的(例如,突发某种重大疾病),就重大开支部分,仍然可以要求分担。

李虹谷律师为律师团队主办律师,擅长刑事辩护、离婚纠纷、合同纠纷等公司类法律业务。自执业以来成功办理取保候审百余起、帮助当事人打赢民事纠纷百余起。团队办案,志于专注、专业、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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