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中如何应对一方恶意转移财产,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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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中如何应对一方恶意转移财产,怎么维权?

时间:2024-10-24 12:49 点击:160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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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会涉及到夫妻财产的分割,一些婚姻当事人为了在离婚时多分财产,会采取转移财产的手段。那么离婚案件中如何应对一方恶意转移财产,怎么维权?

网友咨询:

离婚案件中如何应对一方恶意转移财产,怎么维权?

广东君谋律师事务所卢苇丛律师解答:

离婚时一方恶意转移财产的,可以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在分割财产时,恶意转移财产一方应该少分或者不分财产。

《婚姻法》第四十七条:离婚时,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

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人民法院对前款规定的妨害民事诉讼的行为,依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予以制裁。

广东君谋律师事务所卢苇丛律师解析:

 夫妻一方有隐藏、转移共同财产嫌疑,且不能证明该款项合理用途的,应当推定其仍持有该款并予以分割。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二条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或者反驳对方诉讼请求所依据的事实有责任提供证据加以证明。没有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当事人的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后果。这就是“谁主张谁举证”的原则。离婚双方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如果其中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其中一方利用伪造的债务关系,企图将伪造的债务变为夫妻共同债务,让另一方承担偿还责任,以侵占另一方财产的,法院将依法保护利益被损害的一方权益,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债务的一方,可以少分或不分。

常见误区:

       1、对于夫妻一方转移财产的,并非限定于提起离婚诉讼之后,一方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才可以少分或者不分。实务中通常一方转移财产有一个长期的准备过程。故转移财产行为虽发生在起诉离婚前,但恶意转移财产的行为和目的明显的,依然在此之列。

       2、一方恶意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法院并非对所有的夫妻共同财产都少分或者不分,而是针对转移隐藏的那一部分财产,适用少分或者不分的处理规则。对于没有转移的其他夫妻共同财产,依然依法分割。

卢苇丛律师,88年至92年就读于中山大学法律系,毕业后在行政机关工作过,94年起从事律师职业,执业26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擅长于民事合同、家事婚姻、刑事辩护等,专业、严谨、负责、处处为当事人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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