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的债务,婚后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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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前的债务,婚后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吗?

时间:2024-09-19 13:14 点击:179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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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是夫妻双方离婚后常发生的,因债务导致双方反目成仇的也不在少数。那么结婚前的债务,婚后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吗?

网友咨询:

结婚前的债务,婚后需要夫妻双方共同承担吗?

陕西标新律师事务所张浏律师解答:

不需要共同承担。夫妻一方婚前所欠个人债务,是其与债权人之间因特定法律事实而形成的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它是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产生之前与债权人这种特定主体之间发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根据债权相对性的原理,债权人只能向特定的债务人主张权利,而不能在债务人结婚后向其配偶主张权利。

一方婚前欠有的债务,是以其个人名义所欠的,并且也是用于个人,所以这就属于婚前个人债务。对于婚前个人债务,婚后是不需要夫妻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来偿还的。

根据《婚姻法司法解释二》第23条规定,债权人就一方婚前所负债务向债务人配偶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但债权人能够证明所负债务用于婚后家庭共同生活的除外。

陕西标新律师事务所张浏律师解析:

夫妻间婚前的债权债务不因结婚而混同。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债有两端,一端是债权人,一端是债务人。债权人与债务人合为一体,债权债务同归于一人,合同的权利义务终止,也就不存在债权人和债务人了,即所谓的混同。婚姻关系的当事人是两个具有独立人格的平等主体,只有在他们意思表示一致的基础上才能组成具有特殊身份关系的联合体。对外该联合体具有整体的性质,对内夫妻双方并不因为婚姻关系的建立而各自丧失独立的人格,当事人双方独立的民事主体地位是夫妻关系存续的前提。他们在婚前的债权债务不能因为结婚而混同。

生活中,债务纠纷的案例屡见不鲜。借钱给别人是件麻烦的事情,有时候借条在手,却找不到对方。就算能找到对方,债务追讨也是件特别伤脑筋的事情,在法律上借钱不还是属于民事责任,不在刑事责任的范围内,涉及诈骗,另当别论。

张浏律师,专注研究婚姻家庭案件十余年,担任西安市新城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西安市律师协会婚姻家庭专业委员会委员、西安市新城区妇女第十三次代表大会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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