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在外面有小三逼妻子离婚,妻子该怎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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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在外面有小三逼妻子离婚,妻子该怎么处理?

时间:2024-09-03 12:36 点击:105 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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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遇、婚外情、小三是婚姻的附属品,是现代社会婚姻的变奏曲,由于网络的兴起,人们的社交圈越来越广,随着改革开放的步伐和经济迅速发展,人们的思想越来越开放。那么丈夫在外面有小三逼妻子离婚,妻子该怎么处理?

网友咨询:

两年前,我爱了多年的老公出轨小三,还把小三带回家逼着我离婚,我当时又恨又不甘心,不想把自己的家拱手让人,更不想便宜了这对狗男女。我该怎么处理?

广西安信律师事务所廖玉琼律师解答:

首先,离婚属于夫妻双方的权利与自由,可以协议离婚,也可以诉讼离婚。其次,对于财产的分割和离婚损害赔偿,婚前财产各自归各自,婚后夫妻共有财产原则均分。

对方具有重婚等导致离婚的法定过错的,分割夫妻共有财产时可以要求过错方少分,并可以主张损害赔偿。

对于子女的抚养权来说,离婚后,一方抚养的子女,另一方应负担必要的生活费和教育费的一部或全部;

抚育费一般可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百分之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育费的数额可依据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广西安信律师事务所廖玉琼律师解析: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是否判决离婚是以夫妻感情是否破裂为审查的唯一依据。

首先,法院会根据离婚诉讼案件的审理原则对双方进行调解,如果无过错方对过错方给予谅解,过错方也愿意接受调解,则双方存在调解的基础,法院会调解处理。

其次,如果双方确实矛盾无法调和,或一方坚持要求离婚,并且起诉方的证据能够证明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经法院调解无效,则法院会判决离婚。法院在判决离婚时会根据具体案情在分割共同财产时给予无过错方照顾。

最后,如果有过错方具有《民法典》第46条前两款规定的情形,则无过错方可以提出损害赔偿。

认真负责对待每个案件,尽全力维护当事人利益,无愧于心无愧于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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